1.刑事拘留後,家屬應做好以下工作:
(1)家屬收到拘留通知書後,應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地點和被指控的罪名;
(2)家屬應立即聯系專業刑事辯護進行法律咨詢,委托律師及時介入,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
(3)向專業刑事律師咨詢,了解實體法和程序法中有關法律對被指控罪名的相關規定;4.聘請律師為親屬提供法律服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2.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壹種保障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本身具有懲罰性;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行政拘留適用於其違法行為依照相應的行政法律應當受到處罰,且該人的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
3.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和教育壹般違法的人;
4.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
5.拘留期限不同。對壹般現行犯、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15天;
6.刑事拘留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