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並不壹定意味著可以得到緩刑的懲罰,但只要在司法實踐中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定罪後緩刑的概率還是比較大的。除非被告人不認罪悔罪,在取保候審期間觸犯法律,有新的犯罪行為,有新的犯罪認定,或者被害人不理解,不排除會被判處實刑。
需要註意的是,取保候審不代表妳就沒事,不會被判刑。
這是很多家屬和當事人的想法,這些完全是誤解。
取保候審後,案件不結案,將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起訴後,將送交法院審理。庭審結束後,將在短時間內做出判決。法院將根據庭審中的判決,對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進行宣判。
從取保候審到結案的時間不確定。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結案。取保候審最長時間為壹年。取保候審期間符合逮捕條件的,司法部門可以隨時隨地重新逮捕,從逮捕後到結案沒有準確答案。
1.取保候審後被判刑的可能性有多大?
取保候審後被判刑的可能性取決於是否存在實際違法事實。取保候審只是壹種臨時性的刑事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案件的最終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經歷了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的任何壹個辦案機關都有取保候審的權利。
由於是壹種臨時性的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既保護了犯罪嫌疑人的某些人身權利,又保證了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撤銷案件,不提起公訴,甚至可能在後期逮捕。因此,已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應心存僥幸,仍需繼續配合訴訟或尋求辯護律師的幫助。終於等到了最後的法律程序。
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取保候審規則》。
第九十九條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應當書面通知公安機關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決定監視居住、逮捕。
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提出沒收保證金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意見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意見後五日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
退還保證金的程序適用本規則第九十條和第九十壹條的規定;推薦擔保人的程序適用本規則第八十八條和第八十九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繼續被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時間累計計算。
犯罪嫌疑人決定監視居住的,應當辦理監視居住手續,監視居住期限重新計算並告知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審有被判刑的可能。取保候審雖然可以暫時解除限制,獲得自由,但取保候審只是壹種司法強制措施,所以司法機關在取保候審後也要進行調查取證。如果發現違法事實,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看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不真正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