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1 47。將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壹款修改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在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其他礦區開采,或者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進入國家規劃礦區範圍和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開采,或者開采國家保護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3.《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還可以處以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取土、淘金、傾倒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鉆探、挖魚塘的;
法律客觀性:
在我被逮捕之前我能做什麽?(1)自首影響量刑。建議盡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合法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2)積極配合有關機關影響量刑,如實回答與案件有關的問題,不袒護他人,可以拒絕回答與案件無關的問題。(3)坦白案情影響量刑。行為人在說明案情時,可以說明案件發生後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挽回被害人的損失。(四)公民在行使訴訟權利時,如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起訴。被公安機關抓了之後能怎麽辦?(1)程序在法律上影響訴訟時間。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超過法定期限的(拘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7日,逮捕後拘留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本人可以請求解除強制措施。(2)刑事面試影響全案。如果是在偵查階段,只有律師才能見面,那麽可以委托律師介入偵查階段了解案情,找出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後果。(三)取保候審的合法權利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子女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審判階段(壹)當事人權利回避如果發現參與審判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與本案有關聯,可以申請回避。(二)訴訟權利/人格權當事人的權利可以起訴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法定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權)和人身侮辱。(三)質證權在參加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可以了解被指控犯罪的事實和證據。可以對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提出自己的意見。(四)行使自衛權:當事人有權參加法庭辯論,進行最後陳述。(五)遵守法庭審判規則當事人的義務在參加法庭審判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依法配合司法人員進行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