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是有具體標準的,與下列因素密切相關:1、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指案件的復雜程度,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著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2、委托人的具體要求不同,對律師的工作會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過於偵查階段的會見次數,增加不必要的會見次數,這會直接增加律師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從而導致律師費增加。壹般來講,專業化程度高的律師,經驗豐富的律師,專業研究深入的律師,工作含金量高,辦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師費也會更高。律師費是否合理,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考量,不應該以“壹般收費多少”作為衡量標準。但也不是說律師要多少就需要給多少,具體也可以根據情況和律師進行協商。
刑事案件(1)壹審階段:①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人民幣;②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元人民幣;③審判階段:8000-50000元人民幣;④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⑤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托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壹固定數額包幹使用。(2)二審階段①未代理壹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②曾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③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3)再審(申訴)階段①未曾代理壹、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②曾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法律依據:《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第壹條 為了規範律師事務所的收費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律師收費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則。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收費的項目、標準和方式應當依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協商壹致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第四條 律師事務所采用協商收費、計時收費的,應當按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七條規定的範圍進行。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