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妳沒有描述清楚,所以具體算妳欠了多少錢不太實際。不過我能告訴妳的是,銀行的欠款每個月都有滯納金和利息,然後按月計算復利。所以真的會滾雪球那樣!妳欠它三年,翻倍應該說不為過。
至於妳說多少錢才合理?呵呵,我前面說了,銀行裏的錢是經過審批的“合理收費”,跟他們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所以從“合理”的角度來說,每壹點都是不可或缺的。現在畢竟錢不夠,妳要關註的是妳能減輕多少責任,減輕多少懲罰。所以我們需要先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以下是我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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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保存前三點...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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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數額超過65438萬元,不滿65438萬元的”。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持卡人在第壹款規定的條件下拒絕歸還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以及開證行收取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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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來看,妳的初始債務是9萬多,適用這個規定,也就是妳可能被判最高5年的刑法,並處罰金。
但是,不代表不到壹萬就萬事大吉了。如果銀行真的開始起訴。沒有違約金,妳仍然可以凍結妳銀行裏的財產,甚至強制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