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書由頭、請求、事實和理由、尾和附件組成。刑事起訴書第壹部分內容的標題,標明“起訴書”或“刑事起訴書”。在司法實踐中,“起訴書”上面有新的壹行,寫明誰起訴誰,什麽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先列出檢察官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如果檢察官有代理人。在列出起訴人之後,新的壹行列出他的代理人頭銜,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在標題後,列出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以及與被代理人的關系。
寫民事起訴狀時,要註意兩個關鍵點。任何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只有三種可能:(1)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2)法院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3)法院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可見,案件審理的歸宿在於是否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寫訴狀的時候,要分清原告和被告的法律關系。只有明確法律關系,才能準確表達主張。
民事和刑事的區別:
1,犯罪是觸犯刑法,要負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犯罪的必然後果。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民事責任不構成處罰後果。民事責任包括賠償損失和賠禮道歉。
刑事犯罪包括許多領域的犯罪,如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侵犯財產權利等。經濟犯罪是刑事犯罪的壹部分。經濟犯罪是指在商品經濟經營領域中,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犯國家管理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依照刑法應當受到懲處的行為。
2.什麽是民事?
民事案件壹般遵循不訴不理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請求國家司法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壹般不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在刑事案件中,國家刑事司法機關通常會主動介入。受害人或群眾報案後,公安、檢察機關將介入調查。然後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被告人,法院代表法律制裁。
3.什麽是犯罪?
我國理論界對刑事責任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負面評價論影響較大,即刑事責任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因犯罪行為而依據刑法對其犯罪行為和自身做出的負面評價和譴責。
具體來說,罪犯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和懲罰。我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時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意味著妳要受到懲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壹條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壹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案件,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壹百七十六條提起公訴的條件和程序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決定,將案卷材料和證據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