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之處:
結果壹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決定不將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審理,導致訴訟終結。
差異:
壹、不同的適用範圍
法定不起訴的適用情形:
(壹)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處罰的;
(四)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酌定不起訴的適用情形:犯罪情節輕微的,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第二,處理方式不同。
依法不起訴的,不能依法起訴,檢察院沒有自由裁量權。至於酌定不起訴,檢察院可以不起訴,有自由裁量權。
擴展數據:
法的價值是指人們對作為客體的法律內涵的應有價值因素的認識,是法律對人的需要的滿足。不起訴制度雖然只是刑事訴訟起訴階段的壹項制度,但它深刻地體現了刑事訴訟的基本價值和意義。不起訴制度至少體現了以下意義:
有利於保障人權
不起訴有利於保障人權。
人民檢察院對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及時作出不起訴決定,可以防止過去長期偵查、長期羈押的做法,從而使犯罪嫌疑人盡快脫離偵查,恢復人身自由。
因此,不起訴有利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護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體現了刑事訴訟法保障人權的宗旨。
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
不起訴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實現訴訟經濟原則的要求。
人民檢察院在發現犯罪嫌疑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不能追究時,或者發現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法或者可以免除刑法處罰時,及時作出不起訴決定,終結訴訟程序,可以縮短訴訟時間,降低訴訟成本,節約有限的司法資源,體現訴訟經濟原則。
有利於司法機關集中力量辦理大案要案。
不起訴有利於司法機關集中精力處理大案要案。
近年來,犯罪呈上升趨勢,尤其是重大犯罪。我們應該把工作重點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對於那些罪行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案件,或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司法機關集中力量,下大力氣辦好大案要案是有利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