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有什麽用?
壹、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策和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我省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劃的編制。二、負責全省價格總水平的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價格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的行動和監督;參與協調與價格總水平變動相關的決策研究。三、負責全省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絡建設;監測、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和變化趨勢,及時反映市場價格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四、研究制定全省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根據批準的定價目錄和定價權限,制定我省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並公布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審核和調整實行清單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中介服務收費;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檢工作。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擅自收費或者不按照法律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檢查機關責令退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該條明確了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違法收費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