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詢問時,被詢問者只能自己在場,其他人不能陪同。因為他人的陪伴會影響被詢問人的心理,同時詢問涉及個人隱私問題。
警察要求做筆錄時,可以申請律師到場嗎?原則上,他們不能。但目前規定必須有兩名以上警察在場並錄像。
此外,新司法解釋引入了“疑罪從無”原則,從根本上保護了當事人的人身權益。
疑罪從無,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被訊問人不在訊問筆錄上簽字怎麽辦?如果訊問人在筆錄上簽字,說明被訊問人不想簽字,正在找證人簽字。這份抄本同樣有效。
論訊問筆錄中被訊問人的簽名。蓋章是中國公民在傳統生活中留下的習慣,在立法上被很多法律吸收。但是蓋章有很多缺點,不需要簽名或者指紋,直接可靠。在未來的立法中,印花可能會被淘汰。
但目前,簽名、印章或指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但是我更喜歡簽字或者按指紋,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被訊問人是否可以對訊問筆錄拍照是可以的,但不是必須的。記錄的內容和修改必須由受訪者簽字確認。
詢問筆錄和現場檢查筆錄可以打印嗎?詢問筆錄和現場勘驗筆錄都屬於證據,內容可以是手寫的,也可以是打印的,但當事人、記錄人、證人的簽名必須是手寫的,並按手印。
寫訊問筆錄時,訊問人員必須是兩個人嗎?法律規定不得少於兩人,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有規定,訊問壹次,記錄壹次。
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訊問時,偵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羈押後,偵查人員應當在看守所訊問。
很抱歉前幾天回家過年,沒有上網。妳說的這個問題不好回答。關於質詢程序的問題,我上次已經回答清楚了。如果問的是詢問的內容,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問題。我不能說得太詳細。如果沒有,可以去書店賣壹本關於公安機關公文和應用文的書,挺具體的。
公安行政詢問筆錄必須是被詢問人是否獨自壹人。當事人拒絕制作詢問筆錄的,只要證據充分,就可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影響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現場勘驗、訊問筆錄作為證據種類之壹,其效力取決於收集證據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因此,在詢問當事人時,至少應有兩名執法人員在場。當事人拒絕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的,執法人員應當詳細記錄拒絕情況,並說明當事人拒絕簽字是因為記錄不真實還是因為不配合執法。如果委托人以外的人在場,可以作為證人見證委托人拒絕簽字,可以增強詢問筆錄的證明力。如果真的沒有證人在場,那麽只陳述當事人拒簽的情況就足夠了。當事人拒絕在詢問筆錄上簽字的,行政機關可以在訴訟中作為證據提交,但其證明力會大打折扣。有時候當事人會否認筆錄中記錄的他們已經承認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來證實。
因此,執法者在執法時,不僅要依靠詢問筆錄,還要全面收集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記錄、檢查筆錄相互印證,違法當事人難以否認已經發生的事實。如果只有現場人員未簽字的詢問筆錄,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在訴訟中很難被法院采納。
如何填寫訊問筆錄有很多種類型,壹般是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筆錄可以填寫:犯罪嫌疑人、違法當事人、被害人、證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