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典故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金某某徇私枉法壹案,於2002年6月2日作出(2002)合刑終字第14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金某某不服,提起上訴。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閱卷後聽取了被告人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因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審判現在結束了。
根據原審判決,10月3日淩晨1997 110左右,王峰(已判刑)因拒絕支付路費,與高平市人民醫院保安楊連成發生口角,兩人相互推搡。被群眾拉開後,王峰糾集幾個人用木棍等兇器,趕到醫院副院長辦公室,要帶走楊連成。事發後,高平市公安局鎮中心派出所接到高平市人民醫院報告,李興堂、李剛、常等華南地區民警出警調查。3月23日,1998,該所委托高平市公安局技術中隊對楊連成的傷情進行鑒定,4月1日,鑒定結論為楊連成頭部、胸部、背部損傷為輕傷。南片警方將調查鑒定結論上報給時任局長的金某某。根據法律規定,王峰等人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事發後,時任晉城區委副書記王峰的父親王新喜聽說兒子出了此事,打電話給金某某詢問此事,要求盡快妥善處理。1998年6月5日,被告人金某某僅事先征得雙方同意,並在雙方均不在場的情況下,由楊連成、王峰先後在該所教導員起草的治安案件調解書上簽字。王峰壹次性賠償楊連成各項損失12150元。導致汪峰等人未能及時被起訴。證實這壹事實的證據是2000年證人李天寶(高平市人民醫院門衛)、、李本發(高平市醫院幹部)、李興堂、常、、李剛(高平鎮中心派出所民警)、王新喜(王峰的父親)、楊連成以及證人王峰、、趙(已判刑)、杜海生的證言。治安案件調解?根據被告人金某某的供述,長治中院(2001)已認定被告人王峰涉嫌本案構成尋釁滋事罪。據此,認定被告人金某某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審被告人金某某上訴稱,原審判決列舉的證據不能證明上訴人有罪,而是背離事實,主觀歸罪,簡單判其有罪,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律原則。希望二審法院依法改判。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上訴人金某某不構成徇私枉法罪。
成語分析:曲解法律
拼音:x?南丁格爾
解釋:徇私是指不按照法律行事,照顧和維護個人關系。枉法是指違背事實做出的結論。為了外遇做違法的事。
他因違法而傾家蕩產。
彎曲法造了壹個1的句子。身為國家幹部,枉法辜負了人民的重托。
2.法官在裁決案件時必須公正,不能歪曲法律,偏袒任何壹方。
3.法官應該公正地處理這個案件,而不是曲解法律。
4.執法者應該鐵面無私,如果枉法,國家法律的尊嚴就難以彰顯。
他對任何事情都不偏不倚,從不做任何違法的事。
6.他因枉法而傾家蕩產。
7.如果在審判過程中遇到阻力,妳不得不發光,那就沒辦法了。只有用這把劍來鎮住在場的所有人,比如彎曲法律。
8.地獄有它自己的規則。雖然我是法官,但我不能去枉法。按規矩,妳的真氣源於極樂世界,本該永遠被禁錮在業障之輪的六大司中,不能踏上修行之路。
9.此外,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還提到?堅決懲治以權謀私、照顧親友、枉法裁判等侵害群眾權益的腐敗行為?。
10.我估計肯定存在濫用職權、枉法、以權代法等腐敗問題。
11.很明顯,穆青山等人是為了保證萊文許的安全,他們怕傳染彎曲法律。
12.對於反映法官枉法的問題,需要反貪或反瀆部門調查的,將移交這些部門調查,而人民銀行部門將繼續深入審查,或提出抗議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