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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實驗中學殺人案

本報訊(延安日報記者賈誌敏)學生之間因鬧著玩翻臉後發生打鬥,壹方持刀刺傷另壹方腿部,導致受害者失血過多,搶救無效。這是最近發生在我們實驗中學校園裏的壹個悲劇。

65438+2月11 22時,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接到報警,稱實驗中學男生公寓出事了。寶塔公安分局橋溝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分局刑警大隊也趕到現場調查。經查,當日22時許,延安實驗中學初三18班學生劉某某與段某某在宿舍內打架,劉持刀將段某某刺傷。後劉等同學將段送往醫院搶救,經23小時搶救無效死亡。隨後,刑警大隊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證人鐘某等8人進行進壹步調查。現查明:6月65438+2月11日20時許,劉在實驗中學男生公寓樓宿舍內與舍友宋等7人聊天。同學段某某和鐘某下午考完試後就沒見過面,突然想到跟段開個玩笑。於是,劉給段打電話,謊稱要去中研國際網吧521,問段可不可以去。段某和鐘某當時在東興超市附近吃飯,兩人商量上網,讓劉在網吧等。飯後,段和鐘打車去了521網吧。他們沒有找到劉厚端給他打電話,問他為什麽劉還沒有到。劉謊稱在路上,讓段等著。又等了十分鐘,段給劉打電話,問怎麽還沒到。這時,告訴段,這是故意欺騙。之後,段和鐘打車回學校。回到公寓四樓後,段在衛生間摔壞了壹個拖把。看到劉就罵自己,把自己騙的很慘。他用拖把桿擊打劉的頭部、肩部和手臂。劉某被段某惹惱,遂從其床枕上拿起壹把水果刀,刺向段某左腿。突然,段的左腿流血了。劉和他的室友把段放在床上,並打電話給大樓管理員和高年級學生。隨後,大四學生和劉等人將段擡出,送往就近醫院救治。經刑警大隊對段某某(男,1996,4月出生,誌丹縣保安鎮人)屍檢發現,段某某系左大腿被銳器刺傷,致左股動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男,9月出生,1995,住延安卷煙廠家屬樓)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壹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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