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址火災發生半個月後,瀆職侵權案的調查有了新突破,約20名涉案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措施。2009年2月9日晚8時20分左右,農歷元宵節,央視新址工作人員雇傭煙花公司違規燃放A類煙花,導致北附樓發生火災,持續近6個小時。事故造成壹死七傷(見《財經》2009年第4期《質疑央視新址火災》)。當晚22時許,央視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以下簡稱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偉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呼家樓派出所帶走,在壹家賓館內被監控。央視新址辦3名工作人員和負責現場煙花燃放的湖南瀏陽三湘煙花制造公司8名員工也被調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成為首批刑事拘留對象。2月19日,北京警方又拘留了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以及幫助聯系現場燃放公司的中介。北京警方和檢方的調查不僅限於瀆職侵權,還延伸到央視新址工程的經濟問題。《財經》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承包央視新址工程B標段(即北附樓)的北京城建集團某項目負責人被辦案部門立案調查;央視第五副總裁、央視新址園區法人代表李曉明也被調查。自1999年2月現任央視臺長趙化勇執掌央視以來,央視業務向公司化、多元化方向發展。央視新址的建設也是以公司模式進行的。2008年2月,趙化勇在中央電視臺工作會議報告中說,2003年正式開工的新址建設工程,經過五年的奮戰,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據此,2003年,中央電視臺與北京第壹家專業從事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企業北京郭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合資成立北京央視郭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央視郭進),對央視新址建設實行公司化運作,由徐偉擔任法定代表人。徐渭得以掌控央視200億元新址建設基金的運作。位於北京CBD核心區的中央電視臺新址公園於2005年4月28日開工建設,包括公園西南側的中央電視臺主樓、西北側的TVCC電視文化中心(即起火的北附樓,包括文華東方酒店)和東北角的能源服務中心。早在2001年,原國家計委批復文件“[2001]2795”,央視新址項目獲批,總投資76.66億元;其中央視自有資金5517萬元,銀行貸款2149萬元。此後,央視新址建設工期壹再推遲,工程款也壹漲再漲。到2004年8月,國家發改委批復增資至78954.38+0億元。截至目前,央視新址工程建設投資已達6543.8+02億余元,新增設備費用有70多億元。據悉,央視搬遷新址時將全部使用新設備,原有設備留在原址備用。《財經》記者了解到,2月9日央視大火當晚,李曉明被辦案部門傳喚,隨即回家。第二天,李再次被提審。接近李曉明的人說,火災發生後,副局長李曉明被辦案部門調查,但沒有被控制。2月24日,李曉明還在臺灣工作。煙花不僅是火災的罪魁禍首,也是經濟問題調查的主要突破口。從2007年開始,央視連續三年在新址公園燃放煙花,其中2007年燃放的煙花價值約30萬元,2008年燃放的煙花價值約50萬元。引發火災的煙花自稱654.38+0萬元。據央視內部人士透露,實際價值約35萬元。據《財經》記者了解,煙花行業回扣高達30%。經銷商利潤豐厚。接近案情的人士告訴《財經》,央視新址多次燃放的煙花都是從瀏陽三湘公司購買的。據初步調查,徐偉為這批煙花從三湘公司獲得現金回扣約8萬元。這成為徐偉涉嫌經濟問題的直接突破口。進壹步調查發現,央視新址辦購買的700多只煙花,全部由大信恒泰扣款。火災當晚,大信恒泰董事長沙鵬被控制,後被刑事拘留。2006年4月12日,央視郭進將其股權轉讓給影響力傳媒有限公司..影響力傳媒有限公司長期依托央視承接廣告、咨詢、培訓業務。2007年,大信恒泰公司股東變動頻繁。當年7月9日,許慎、趙旭霞退出,黃麗芳進入;117年10月17日,北京亞細亞葉芝科技有限公司向大信恒泰註資500萬元,增加註冊資本至654.38+00萬元。從2007年10月23日到現在,恒力、黃麗芳和亞洲公司已經退出。此後,公司股權壹直沒有變化。註冊資本65,438+00萬元,由羅330萬元、趙軍36,543.8+00萬元、沙鵬6,543.8+08萬元、6,543.8+05萬元、趙旭霞30萬元五個自然人共同出資。上述人員中,趙軍、趙旭霞均為央視新址辦員工,在要害部門工作;其中,趙旭霞是許巍在電視技術、設備、軟件工程方面多年的合作夥伴。新址開始建設後,她被調到了新辦公室。公開資料顯示,大信恒泰成立3年來,至少經營了7筆與央視新址工程相關的業務,總金額過億元。如2007年僅在央視新址工程,即承包了弱電工程B、A服務樓的弱電網絡系統設備及材料供應工程、基礎應用系統集成及軟件開發工程;2008年又中標奧運項目光傳輸設備和新址項目B標段酒店客房AV系統設備材料招標項目;等壹下。微妙的“責任分擔”對三湘煙花公司的責任有不同的看法。徐偉的辯護律師認為,煙花公司應當承擔運輸、燃放甲類煙花的報告責任;但反對的聲音認為,三湘煙花公司受雇於央視新址辦,後者是直接責任方。根據北京市消防局提供的信息,起火的電視文化中心共30層,層高159米,建築面積103648平方米。主體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立面南北兩側為玻璃幕墻,東西立面為鈦鋅板,外墻保溫材料為擠塑板。從這個角度來看,火災雖然是“人禍”,但建築內不符合防火標準的保溫材料“擠塑板”也是“幫兇”。央視新址B標幕墻工程起火,由中山盛興有限公司承建..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21日下午,中央電視臺與中山盛興北附樓幕墻工程簽約儀式在北京建國門外的福宮酒店舉行,中央電視臺副臺長李曉明親自出席了簽約儀式。中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馮對《財經》表示,有關部門已經在調查幕墻防火材料是否符合標準,目前不方便表態。《財經》記者獲得的壹份消防審核意見顯示,北京市消防局對央視新址提出了26項消防整改措施,其中8項涉及北附樓,如“地上14層將避難層改為擴大的防煙前室”、“5、27、28層廚房使用的燃氣管道應從地下室入口穿過防火分區”。可見施工方在消防方面的疏忽,沒有勸阻業主在元宵節晚上燃放煙花也是有責任的。如今,大火後的央視新址北附樓仍被封鎖,人們經常在三環壹側駐足拍照。是拆了還是修了,受人關註。2月13日,央視召開高層會議內部通報稱,專家組認為北附樓火災後,從外墻到內部的損失逐漸減少,損失越嚴重。大樓南北向的窗戶沒有破損,室內物品基本完好。大部分玻璃破碎的房間只有窗戶附近有火。“根據初步判斷,建築主體結構基本沒有問題,懸掛幕墻的金屬網架基本完好。鋼筋混凝土結構沒有受損,支撐屋頂的桁架也沒有明顯變形,但有些部分需要修復。”不過,央視在這次會議上提到的“專家組”邀請了建築專家。他們的初步結論沒有法律效力,也沒有得到建設、消防主管部門的認可。壹位接近調查組的人士表示,央視請來現場調查的壹位施工專家口頭表達了兩種意見:六個小時的高溫燃燒導致結構強度大幅下降,受力情況發生明顯變化,安全隱患很大;作為舉世矚目的中國標誌性建築,又位於華北地震帶和北京中央商務區,不允許再發生事故。“燒了五六個小時,樓的主體結構差不多了。”參與北附樓初步設計的建築師吳朝輝說。失火的中央電視臺電視文化中心(TVCC)由中央電視臺下屬的中國廣播電視衛星有限公司和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於2007年4月成立。是中央電視臺新址建設項目和媒體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到火災發生時,電視文化中心已投入20多億元。2009年之前,央視在進行資產登記時,核定為30億元。電視文化中心的核心產業是CCTV華匯時代劇院和文華東方酒店。文華東方酒店擁有241間豪華客房和高端配套設施。它原計劃於2008年年中開業,但被推遲到2009年大火燒毀。火災後,酒店開業將無限期推遲。央視華匯時代劇院於2008年建成,開始承接演出業務。作為開場劇,《和我壹起看電視》已經簽約並做了廣告。原計劃於2009年3月18日上演,門票已全部售出。火災發生後,演出必須臨時終止並更換場地,央視電視文化中心將面臨壹系列合同糾紛。2月13日,由央視臺長趙化勇主持的央視高層會議決定,央視新址主樓搬遷計劃不變,仍在今年國慶節前後進行。央視內部人士告訴《財經》,61歲的趙化勇,本應在2008年正常退休。火災發生後,趙化勇致力於善後工作,第壹副主任張常明負責中央電視臺的日常工作。粗略整理,原文在/dvbbs/dispbbs.asp?BoardID=178。ID = 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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