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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陣營內P2P網貸機構全部倒閉。之前平臺借的錢是不是不用還了?

P2P是詐騙集團,聯盟輪番勒索,完全靠詐騙、威脅、脅迫。裸照,裸貸,逼放貸人寫借條。砍頭,利息,每個月翻倍,每個月重新寫借條。有的人壹周內本息翻倍。妳現在想要什麽?妳到底借了多少錢?該還多少?那麽,詐騙集團的債,“讓詐騙集團自己還”?

央行,運營中的P2P網貸機構全部倒閉。那麽之前借平臺的錢是不是不用還了?答案當然是不能,借的錢要還。畢竟,政府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壹直做得很好。除了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正常的借貸關系永遠是受法律監管和保護的。所以,即使P2P網貸機構全部倒閉,這也不妨礙債務人還款。下面簡單說壹下曾經如日中天的P2P,以及我的P2P投資經歷。

P2P的興衰P2P是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縮寫,意思是人對人(合夥人對合夥人)。又稱點對點網絡借貸,這是壹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給需要資金的人。

點對點(P2P)是互聯網金融產品之壹,曾經是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頭把交椅。投資人壹提到互聯網金融,首先想到的就是P2P。

其實P2P在中國的興起比較早。最早的網貸平臺成立於2006年。當時相關企業很少,所以發展了四年。直到2010,才有更多的人開始發現這個商機,進入這個領域。

轉眼間,2011年,新成立的網貸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壹批批湧現。

2012年,網貸行業進入爆發期,發展如火如荼。平臺數量已經達到2000多家,其中比較活躍的有幾百家。據相關部門統計,僅2012年,國內線下借貸的網貸平臺年交易額已經超過100億元!

2013網貸平臺正在蓬勃發展,幾乎每天都有新成立的網貸公司,而我是在2013大學畢業後開始接觸網貸行業的。

此時,網貸公司仍處於跑馬圈地、野蠻生長的時期,大部分平臺打著剛性兌付的旗號發行產品。

2015,首個銀行P2P資金托管平臺成立,標誌著P2P進壹步合規安全。當時大量P2P平臺開始與銀行合作。

2015的大牛市也和P2P公司的推動有關。當時很多P2P平臺推出配資功能,幫助撬動牛市,加速市場上漲。牛市結束的時候,也加速了下跌過程,可以說是助漲助跌!

然而,監管政策尚未落地。隨著平臺的快速增長,平臺跑路事件頻發。截至2015年9月底,累計問題平臺數已達1031,占P2P平臺總數(3448家)的30%。

不久2065438+2006年8月,中國銀監會向銀行發布了《個人對個人貸款資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見稿)》。這份《征求意見稿》對從事存管業務的銀行提出了壹定的資質要求,也加強了對網貸行業的壹系列監管。

同年6月3日10,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可以看出,從2016開始,政府開始了壹波又壹波的強監管模式。

當行業發展到壹定階段,P2P開始頻繁爆發。此後發生了多輪P2P虧損案件,壹波又壹波的韭菜割肉事件頻頻發生,大量投資者損失慘重。

此後行業監管不斷加強,備案制的出臺加速了這壹進程。到2020年165438+10月27日,中國銀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金融年會上表示,目前國內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數量已經從高峰期的5000家左右逐漸下降到10月中旬的零。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4月5日發布《抗擊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安全》指出,目前運營中的P2P網貸機構已全部停業,互聯網資產管理、股權眾籌等領域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已轉入常態監管。

至此,從2006年開始,2011年快速增長,然後後期如火如荼。最後運營中的P2P網貸機構全部倒閉,短短15年就完成了壹個行業的興衰。

我的p2p投資經歷我從2014開始接觸p2p,投資了幾十個平臺,直到2020年最後壹筆本金5000元贖回,徹底結束了我的P2P投資。

當時p2p如火如荼,蓬勃發展。年化利率在15%以上,稍微保守的也有10%以上的年化收益。我想找幾個更安全的平臺投資。

有個網貸的網站叫賈。當時經常登錄網貸的賈查看p2p公司排名,從中選擇頭部平臺進行投資。

我記得我投資的第壹個平臺是紅嶺,是當時的領導周總經理出錢,所以就成了我投資p2p的第壹個平臺。

此後開始了大量的平臺投資,基本都是半年內選定標的。每次投資1000到2000,基本不會超過5000。直到後期才開始單筆投資5000到10000。

後來東北特鋼事件爆發,感覺國企債券無法正常兌付,網貸安全性能有多高?於是我精簡了平臺,只投了網貸之家前20名的公司。

到了2018,國家對p2p平臺控制更加嚴格,要求在規定時間備案。備案制的出臺加速了行業的出清,相當壹部分平臺出事了,或跑路,或倒閉,等等。

所以從那以後,所有到期的p2p標的基本都不再續保,P2P資金也逐漸撤出。剩下的最後壹個平臺是何新,總部位於北京,在納斯達克上市。當時並不擔心這個平臺的資金贖回問題。

偏偏這個平臺出事了。從2019開始,本金支付困難,最後5000元本金以在商場購物的形式使用,屬於替代性兌付。

P2P網貸機構還需要還清貸款嗎?所有P2P網貸機構都倒閉了,意味著平臺消失了,但是出借人的錢還沒有還上,借款人不知去向。甚至有人認為平臺已經倒閉,借的錢不用還了。

答案是平臺倒閉了,借的錢要還。

經過去年的退潮,只有少數平臺全額支付了出借人的本息,少數平臺還不錯,支付了出借人的本金,但大部分平臺沒有資金支付出借人。好在大部分平臺都提出了退出計劃。

P2P網貸機構業務的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款合同當事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出借人與借款人在網貸平臺直接借貸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系也受法律保護,借款人也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的義務!

值得壹提的是,出借人有權繼續主張債權,也就是說,當債權人向借款人主張這部分債務時,借款人應當償還,尤其是本金部分。

出借人、借款人、P2P網貸機構之間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如果無法解決,出借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打擊逃廢債務是清除共同基金領域風險的重要措施。在上個月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多次強調要加大打擊逃廢債的力度,全社會要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

相關政策已經明確,所有的網貸平臺,無論是在經營的還是已經停止經營的,都將納入征信系統,尤其是良性退出的平臺,其借貸關系依然存在,借錢還是要還的!

綜上,15年匆匆而過,網貸行業完成了從逐漸崛起到衰落、退出的全過程。雖然這個行業是短暫的,但是無數的投資者損失慘重甚至損失慘重,給投資者上了壹堂風險教育的課。投資者應該引以為戒!

另外,陣營裏的P2P網貸機構都倒閉了,但是借出去的錢要還。老賴也不應該幸運!

有必要換高利貸者嗎?

是斬首,高利貸?

還是要還的,只是怎麽還的問題。

壹切都可以通過邏輯推理,最終得出結論。那麽,p2p平臺只是壹個載體。說白了就是中間人。他們只是經營這種“賣錢生意”的人。他們只是吉祥物,資金不是他們自己的。平臺背後是信托、資產管理公司、銀行等相應的金融主體,後面就不用我說了吧?我相信妳能理解!透過現象看本質,不難發現,真正的債權人並不是p2p平臺,而是其背後的理財主。平臺倒閉了不要錢嗎?債務人可以不還嗎?天真幼稚的妳有沒有註意到,最近政策要求銀行和理財平臺公示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過15.4%。p2p平臺雖然沒了,但是資產打包轉讓了,債權人也變了。同時,債務人可以拒絕砍掉利息和超過年化率15.4%的部分,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把錢還清,就會找上妳。現在大數據時代,妳的債務也可能體現在征信上。以後房貸,車貸等等都會受影響!

平臺爆炸後,如果拒絕還款,要做好以下準備:

1,由相關部門收繳,將從重處罰;

2.信用卡、銀行卡賬戶被警方依法凍結;

3.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行為;

4.情節嚴重構成非法集資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團貸網的案例中,警方通告也多次提到逾期付款的後果。

該還的還是要還。不能因為貪婪而讓自己不安。心態平和是最大的幸福。

想多了還是要還的。買不起就先放壹放,慢慢來!有可能為了核銷壞賬,只還妳本金。

還錢還利息。

就算那些機構都倒閉了,也要還,因為大部分網貸平臺都是會上征信的。如果他們不還,會影響征信,對後續買房買車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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