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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老太太疫情判刑多少年

根據我國刑法揚州老太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根據我國刑法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毛老太未滿75周歲,因此不符合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條件。揚州老太太疫情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於7月29日決定對毛某寧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關律師對於揚州疫情老太太判幾年表示,新冠肺炎是按照甲類傳染病要求嚴格管控的乙類傳染病,而毛某寧在揚期間的行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犯罪,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偵查之中。對於不配合抗疫管理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務罪。

揚州老太太疫情就是隱瞞行程引發揚州疫情的毛某寧,毛老太今年64歲,戶籍是南京市秦淮區,居住在南京江寧區祿口街道屬於疫情高風險地區,7月21日從南京坐大巴到了揚州姐姐家,7月27日,毛某寧因咳嗽、發燒自行到揚州友好醫院就診並被控制。7月28日核酸檢測結果為初篩可疑陽性,經揚州市疾控中心復核為陽性,沒有遵守疫情防控通告告知社區來自疫區,也沒有自行隔離,而且多次聚集性麻將活動,還拒絕配合交待行程等行為造成了揚州疫情傳播,導致揚州多人感染,揚州疫情現有確診484例,而且還在不斷新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條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運輸疫區中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未進行消毒處理的;

(五)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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