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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楊伯濤發生的事情。

13年前的壹起強奸殺人碎屍案,現在看來已經很遙遠了。然而,這壹直是犯罪嫌疑人楊伯濤生活中不可承受之重。

楊伯濤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已經10年了,他也被關在看守所10年了,但他從未被定罪。其間經歷了商丘中院三次執行,河南省高院三次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最終,商丘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回了對他的起訴。

2065438年2月11,商丘市公安局給他發來了取保候審決定書。在看守所度過了10年的楊伯濤第壹次走了出來,等候在外面的父母露出了久違的笑容。記者對楊伯濤及其家人進行了深入采訪,以了解案件背後的故事。

這個案子追溯到壹起強奸殺人案。

“如果不是在13年前接到同學李的電話,也許哥哥早就做出壹番大事業,結婚生子了,我們壹家人也不會經歷這樣的痛苦和煎熬。”楊伯濤的妹妹楊春明哭了。

34歲的楊春明已經念叨這個“如果”10年了,伴隨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無比的自責。

2001,26歲的楊伯濤在商丘經營著自己的電器生意。當時他已經買車買房,對未來有自己的規劃:“做壹個品牌代理,將來做壹個大老板。”

楊春說,那年五六月份,她很久沒有聯系的初中同學李來她哥哥的出租屋住了幾天。8月,她又接到李的電話,說她要去義烏打工,已經買好了汽車票。出於好心,告訴李,如果她想住在那裏,她可以去的壹家電器行拿鑰匙。

但是,“我怎麽也沒想到,這個電話給他們全家帶來了無盡的煩惱和痛苦。”楊春說。當李路過商丘時,她突然失蹤了。李的母親劉於當年9月7日報案。三天後,商丘市公安局梁園分局發現了六具被切割的屍體。兩年後,經北京市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中心DNA鑒定,死者為李。

2001的這起案件,被警方認定為“8.16”強奸殺人碎屍案。楊伯濤成了警方的嫌疑犯。2003年底,楊伯濤的生意蒸蒸日上,他的新房剛剛裝修完畢,正打算結婚時,他被警方重新認定為犯罪嫌疑人。2003年2月27日,楊伯濤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監視居住。

從2005年開始,這起殺人碎屍案進入壹審重復判決,二審原判被撤銷,發回重審。楊伯濤被判處死緩、死緩和無期徒刑,但都因“事實不清”被發回河南省高院重審。在此期間,楊伯濤多次上訴。

2013年8月23日,商丘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決定撤回起訴。8月26日,商丘中院發布刑事裁定書:準許商丘市檢察院撤回對被告人楊伯濤的起訴。

2014 2月12日,楊伯濤被取保候審,終於走出了看守所。

“這種行為是司法內部溝通不暢造成的。”辦理此案的律師沈向峰說。

關押十年後,他終於被取保候審。

初晴雪後,河南商丘看守所門口的麥田壹片白茫茫。壹個長長的冰錐掛在看守所大樓的屋檐上,在微弱的陽光下閃爍著些許寒意。

2月12日下午3點左右,壹位70多歲的老人坐在門口的水泥地上,啃著壹個饅頭,這是他的午飯。每吃壹口,他都擡頭看看守所門口。

這位老人的名字叫楊,他是的父親。早上7點多,他從60多公裏外的夏邑縣趕到看守所,生怕錯過看到兒子出獄的第壹眼。他守著看守所的大門,寸步不離。

前幾天,他聽說被關了10年的兒子楊伯濤要被釋放了,激動得幾夜沒睡。

“十年了,十年沒見,他是我唯壹的兒子……”老人壹開口就哽咽了,淚水順著眼角流了下來。他迅速用左手捂住嘴,轉過頭。

等了半天多,下午五點多,楊終於從派出所拿到了壹份《取保候審決定書》,上面寫著:犯罪嫌疑人在法定羈押期限內無法定案,需要繼續查證審理,應當取保候審。

而這份材料,楊家等了10年,雖然這不是他們最想要的結果。“他應該被無罪釋放。”談起這個案子,華陽的大女兒仍然相當氣憤。

下午5點03分,楊伯濤坐村委會的車離開了看守所的大門。楊伯濤的姐夫告訴記者:“村委會開車進看守所接他,怕記者拍他從看守所出來的照片。”

楊伯濤把頭伸出窗外。楊試著把頭貼近兒子,想說些什麽。汽車很快離開了...

呼籲10常年吃饅頭不買肉。

在這個商丘市夏邑縣桑古鄉的偏僻小村,楊之子奸殺並碎屍的消息不脛而走,傳到了幾十裏外的村莊。

“在村裏,我擡不起頭,村裏人都指著我的背。”退休前,楊是當地的壹名小學教師,深受當地人民的尊敬。然而,兒子出事後,他在村裏待不下去了。楊經常背著妻子哭。“有時候我在夢裏醒來,發現枕頭全濕了。”

楊春明低著頭嘀咕道:“走在村裏,很多人不理我們。”

十年的時間,賣地賣糧遠遠不夠支付楊家壹家的辦案費用。來自物質和精神的壓力就像兩座大山,壓得壹家人喘不過氣來。“所有親戚來回借了很多次,除了直系親屬,其他人都避著我們。”楊春霞說,這些年來,家裏花了幾十萬元,到今天,家裏還欠著3萬多元的外債。

為了省錢,楊想盡了壹切辦法。“我壹年到頭都吃饅頭,十年來家裏幾乎沒買過肉。”楊對說道。

經過多年的抑郁和營養缺乏,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和心肌梗塞等多種疾病。

“上訪上訪”成了楊家的全部生活。楊記不清自己去過公安局和檢察院多少次了。“我們夫妻已經多次跪在檢察院門口,求他們還兒子壹個清白。”為了兒子,楊從未放棄。

60多歲的楊專門買了《刑事訴訟法》,仔細閱讀,還經常請教律師。《法制晚報》記者在聊天中發現,他對辦案流程相當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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