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二及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被評為省級改革積極分子者,開會時間延長至壹小時。
擴展數據:
監獄的作用:
1,懲罰函數
是指國家將罪犯的身心置於懲罰的條件下,並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所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2、轉換功能
它是指監獄根據懲罰的目的,改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他們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果的總和。
3.防禦功能
是指監獄通過執行刑罰,防止罪犯重新犯罪,同時對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進行警示、威懾和教育,使其不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果的總和。
4.特殊預防
是指監獄通過執行刑罰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使其與社會隔絕,失去重新犯罪的條件,以防止其在服刑期間再次犯罪。
5.壹般預防
是指監獄對罪犯的懲罰,以威懾未犯罪的人,防止其犯罪。
監獄的意義:
廣義的監獄是指關押所有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
狹義的監獄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對罪犯實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部門是司法部。
第壹,懲罰是監獄的重要職能,是實施思想教育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刑罰控制,監獄就不會存在,刑罰的功能也就無法實現。
監獄自誕生之日起就承擔了懲罰的功能。無論是奴隸社會的復仇、滅絕和賠償,還是封建社會的報復和恐嚇,還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矯正和教育,監獄始終無法擺脫懲罰的功能。
雖然社會主義監獄的本質或屬性與剝削制度的監獄有顯著區別,但懲罰功能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