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來說,法院聘請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收費的細節可以由雙方討論。
1,壹般采取壹次性收費。比如接到妳的刑事案件後,雙方已經約定壹審收費3000元,律師不允許中途找借口收費,也不能因為判決優秀而要求妳額外獎勵,除非妳自願給。
2.還有壹種風險代理的情況,就是按照判決收取費用。比如雙方約定,判決前妳付給律師3000元,勝訴或達成滿意結果後妳再付2000元,就像分期付款壹樣。
除了律師費,還需要支付相關的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
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多少訴訟費,取決於訴訟標的。涉及財產的,應當按照標的物的價值收取受理費。
二、被告的相關權利
辯護是刑事被告人的壹項基本權利。作為壹項權利,刑事被告人可以為自己辯護,並有權聘請辯護人為其辯護。
刑事辯護律師認為,隨著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擴大,其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辯護人不僅可以在刑事審判中為刑事被告人辯護,還可以在起訴階段乃至偵查階段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不斷擴大,壹度被認為是1996修改取得“裏程碑式”進展的重要原因。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範圍的擴大,對於強化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但是,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的擴大並不能完全解釋近代以來刑事辯護制度的發展變化,因為除了參與的擴大之外,刑事辯護人責任的變化也是辯護制度不可忽視的重要發展。在傳統的辯護理論和實踐中,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這種解釋,刑事辯護在性質上只是實體性的,即它只是壹種針對與犯罪實體有關的問題的反駁和辯護活動。無論是提出證明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材料,還是提出意見,刑事辯護都只是圍繞犯罪實體的法律問題進行的。
第三,程序性辯護
但是,除了這種實體性的刑事辯護之外,還有另壹種刑事辯護,即程序性的刑事辯護。刑事辯護律師認為,所謂程序性刑事辯護,是指:在刑事辯護中,以有關部門的偵查、起訴、審判活動違法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意見,要求補充或者重新啟動尚未依法進行的訴訟程序,排除非法取得的證據。
壹般的刑事辯護程序是律師向法庭提供相關資料,然後法庭通知開庭時間,在開庭時間進行刑事辯護。被告人也可以聘請辯護人進行辯護,圍繞犯罪實體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或者減輕犯罪、罪輕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