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律師玩忽職守的,二審律師可以更換。《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僑居國外的中國人* * *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 *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 * *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 *和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組織認證。
第二,民事訴訟二審是否可以延期?
民事訴訟的二審也可以延期。
二審和壹審壹樣,只要依法延期審理,都可以延期。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延期:
1,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2、當事人暫時申請回避;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偵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第壹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所確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時,應當遵循的步驟、方式和方法。它是刑事訴訟中壹個獨立的訴訟階段。
第三,二審上訴的方式
上訴可以通過上訴或口頭提出。上訴人的上訴可以通過第壹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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