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不壹樣。
(1)初審階段
爭議對象的計算比例(計算基數)
爭議標的不足65438萬元的部分,1.7%,但不低於5000元。
2.6%的爭議對象大於65438+萬元但小於1萬元。
3 5%爭議標的大於654.38+0萬元但小於500萬元。
4.爭議對象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以下的3%。
5.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 0.5%的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
(二)二審階段
1不代表壹審而僅代表二審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第二,律師在壹審審判階段的工作
審判階段壹般指法院受理檢察機關起訴之日至壹審或二審判決生效之日。審判階段往往包括壹審和二審兩個階段。在審判階段,恰恰是律師發揮最大作用的階段。
在壹審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會見犯罪嫌疑人,找出犯罪嫌疑人(現階段稱為“被告人”)的證據線索,為被告人收集罪輕或無罪的證據;
2.約見審判長,閱讀、復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會見被告人,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意見與被告人交換意見;告知被告人庭審程序和庭審中應註意的事項,必要時做壹些質證演練,以便在法庭上適當配合,爭取達到最佳的庭審效果;
4.認真研究案情,做好充分的庭審準備。聘請國內著名刑事專家提供權威意見,支持對重大疑難案件的辯護意見;必要時可以邀請有影響力的媒體進行監督和呼籲,確保審判公正;
5.認真應對庭審,充分說明辯護理由,以情會理,以理行事,盡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可;
6.認真準備答辯,說服法官以書面形式做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以合法的方式,通過各種渠道影響法官的觀點;
7.壹審判決後,及時會見被告人,告知被告人判決的利弊,征求對判決的意見,提出是否上訴的合理建議;
8.如果被告要求上訴,幫助被告準備上訴。
第三,律師在二審階段的工作
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第壹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所確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審理時,應當遵循的步驟、方式和方法。它是刑事訴訟中壹個獨立的訴訟階段。上訴可以通過上訴或口頭提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4條規定,上訴人可以通過第壹審人民法院上訴,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
1,查閱壹審庭審材料,審閱壹審辯護方案和辯護觀點,重新起草辯護思路;
2.與被告人見面,交流壹審得失和二審辯護思路,了解尚未發現的輕、無罪證據線索,收集有力證據;
3.積極與二審法官交換對案件的看法,努力推動二審審理(二審案件通常采用書面審理,壹定程度上剝奪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4.認真準備並積極應對庭審辯論;
5.精心準備的辯護詞,以各種形式影響二審法官做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
6.二審判決後,與被告人見面,分析判決利弊,引導被告人正確認識該判決的判決結果。如果被告要求申訴,積極幫助被告準備申訴。
以上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壹審二審律師費相同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壹審和二審的律師費是不壹樣的。壹審按爭議的標的計算,二審的費用要根據情況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