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5000元/件,最高下浮30%。
2、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訴訟金額的比例,累計計費;
(1)1萬元以下(含1萬元)部分收費標準為5%,收費不足2000元的每項按2000元收取;
(2)654.38+萬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4%;
(3)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為3%;
(4)654.38+0萬元至500萬元的2%(含500萬元);
(5)500萬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654.38+0%;
(6)654.38+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3.案件同時涉及財產關系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較高的罪名計算。
4.律師事務所在辦理重大、疑難、耗時的醫療糾紛案件時,可以在普通案件收費標準的3-5倍範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5.時間費用
每小時100元-2000元。
6.協商費用
律師可以代理房產糾紛,律師可以協商收費。
7.風險代理費用
律師事務所在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委托人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費。但最高代理費不得高於合同約定的標的金額的30%。
醫療糾紛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咨詢每個200-500元。涉案標的金額的2%-5%。國內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律師函:1000元-3000元每件。寫法律文書:每份500元-2000元。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五十四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造成患者損害的,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無論是醫療事故還是醫療過錯,只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就要賠償。同時改變了過去“舉證責任倒置”的做法,即醫療機構只有證明自己無罪才能免責,必須由患者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否則醫療機構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