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計;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含1萬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5%;
3、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4%。
4、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3%;
5、1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2%;
6、超過5000萬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的部分收費比例為654.38+0%;
7、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0.5%。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自訴人或者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支付: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