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遺棄罪的定義和特征
遺棄罪是指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不履行贍養義務,情節惡劣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社會公德,也觸犯了刑法,是犯罪行為。
第二,派出所接受責任
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的基層單位,承擔著維護社會秩序、打擊犯罪的重要職責。當有人被懷疑遺棄時,受害者或其親屬可以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派出所將依法受理舉報,開展調查取證,查明真相,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
三、報案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被害人或者其親屬向派出所申報遺棄罪時,需要提供證明被遺棄人身份、遺棄事實和被遺棄人身份的相關證據和材料。這些證據和材料可能包括醫療證明、戶籍證明和相關證人證詞。派出所將根據提供的證據和材料進行初步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偵查。
第四,派出所的調查處理
派出所壹旦決定立案偵查遺棄罪,就會進行細致的調查取證。這包括詢問當事人和證人,收集相關證據和進行現場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派出所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調查的公平、公正、合法。如果調查證明遺棄罪成立,派出所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審理。
總而言之:
遺棄罪是很嚴重的犯罪,派出所會依法受理並調查。當懷疑有人遺棄時,受害人或其親屬應積極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派出所將依法履行職責,進行調查取證,並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1條規定:
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110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