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職人員在退休前或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行政處分,但可以追究;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依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非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個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退休後工傷如何賠償?
1.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2.帶薪停工期間(工傷治療和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支付;
3.單位負責帶薪停工期間護理的需要;
4.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照料的,生活照料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種不同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標準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
5.住院期間,夥食補助按妳當地標準發放;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二級傷殘標準為本人25個月工資;
(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二級傷殘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停止發放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根據傷殘津貼繳納。
希望以上問題能幫到妳。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退休公職人員在退休前或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但可以立案調查;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依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非法取得的財物和用於違法行為的個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