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即,針對網友的質疑,易延友在其微博中表示,最後壹句話修改為: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舞女、三陪、妓女危害更大。
面對網友的批評,他也說:“和無知的群眾壹起說話,遠比說真話容易。”
7月16,下午3點37分,最後壹條微博“看評論,醜。互聯網就是互聯網,不能指望它是壹個理性對話的公共平臺。@許昌高級中學:清華大學法學院易老師作為“法律人”,明顯是在為李雙江說話。辯護律師可以辯稱無罪。這個案子只能用罪刑相適應來討論,因為法律已經對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規定。為女主願意發生性關系的可能性辯護是法律上的無知。因為法律只講證據,不講‘可能性’。”可能性”只是“不是證據”。
@和菜頭:巨災級公關災難的標準案例。請觀看當壹個專業人士試圖用錯誤的表達和混亂的邏輯對公眾說話時,會引起多麽猛烈的反擊。
@FTD-TT:呵呵,用什麽標準評價危害?強奸就是強奸。只要違背女方意願,罪名都壹樣,和女方職業無關。妳還是醫生嗎?妳是壹個好學生嗎?
@十壹為王:完了,徹底完了。中國的教育怎麽能達到和牲畜壹樣的水平,人性比牲畜還要差?
@鮑菊強: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在妳心目中,人家是三六九之類的,妳還能公然說這種歧視性的話。
@楊和平導演:完全不懂法,幼稚無知。這樣的人還混進清華被罵畜生?這個國家怎麽了?!
@熱心老人:妳真缺德!
@謝偉峰:我和大多數人壹樣,看到清華大學教授公然標榜“強奸女主不如強奸良家婦女危害小”,我的憤恨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壹開始真的以為是學校的法治老師、教育工作者的微博被黑了。後來我親自登陸微博,才發現已經爆了。而易延佑,面對滔天的指控,只把女主的範圍做得和“陪酒、舞女、陪侍、妓女”壹樣大。壹副“雖千人去”的淡定。記者趙報道新浪微博認證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6月16日的個人微博中稱“強奸女主不如強奸良家婦女危害小”微博壹出,他立刻“壹言激起千層浪”。針對網友的質疑,易延友隨後在微博中聲稱“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舞女、舞女、三陪、妓女危害更大”。
17,18: 40,易延友本人再次在微博中發布“道歉聲明”:對昨天微博言論造成的負面影響深感不安,向各方道歉!
對於易延友的“道歉聲明”,網友們紛紛點贊,並打了起來。@“童誌偉”說:“太好了!有些道理壹時想不透是很正常的。有些網友不講道理,憑感情罵人真的夠了。”不過,也有網友不買賬。@“王_新”:“我沒說錯什麽,主要是表面的。”
據悉,有媒體報道稱,李的母親質疑受害者是女主人,並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受害者楊女士的律師田發表了壹份聲明,稱“女主人”不是李被強奸和無辜的擋箭牌。【新聞1+1】白:
7月16日,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過微博為李天壹案辯護,其中壹句“強奸女主危害較小”引起熱議。在17晚播出的央視新聞1+1中,著名主持人白對易教授的不當言論進行了反駁,稱“微博140的文字讓知識分子停止了深入思考”,並指出其“違背常識,打破底線,冒犯大眾”。
節目中,白直接給了清華12教授易延友“違背常識,打破底線,冒犯大眾”四個字。白指出,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易的說法違背常識;2,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法律不界定身份,他的說法突破了底線;3.最可怕的是得罪大眾,比假新聞還嚴重。知識分子應該守口如瓶。知識分子無論生活在什麽時代,都應該以愛情為最大背景。總是對現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不被利益綁架,做壹個積極的推動者。做壹只啄木鳥,通過找出樹上的蟲子,可以維持整個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壹只喜鵲,天天說好話,對森林的健康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