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6日,幾個消息源介紹。媒體也多次通過電話和短信聯系範冰冰及其工作人員,但他們的手機壹直處於關機狀態,或者電話被轉接,或者沒有任何回應。
稅務部門調查無果,警方介入。
消息人士稱,範冰冰案源於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2018年5月底在其網絡上的壹篇報道。
當時崔永元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曬出了壹些演出合同的照片,其中有範冰冰的名字,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654.38+00萬元。緊接著,崔永元還說,有藝人采用了“大小約”(陰陽約),約定分別賠付5000萬。兩個合同* * *拿走了6000萬,實際上只在片場演出了四天。這壹行為涉嫌嚴重偷稅漏稅。
雖然6月初,崔永元改口稱範冰冰不是6000萬元“陰陽合同”的涉案方,但這已經引起了公眾對範冰冰的廣泛質疑。政府部門的幾個人也向媒體介紹,高層也關註了“陰陽合同”事件,並做出指示。
大約在這個時候,稅務部門介入調查。
“然而,經過壹段時間的調查,稅務機關並沒有太大的進展和突破,這讓稅務機關承受了更大的壓力。”壹位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人士對媒體表示。
另壹位知情人詳細說:
因為範冰冰的公司財務會計實力比較弱,所以在6月初,也就是稅務部門介入調查的前後,邀請了壹個和她關系比較密切的上市公司財務和審計能力比較豐富的人到範冰冰的公司來處理。同時,此人還作為範氏公司的財務總監接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江蘇和新疆稅務機關的調查。
工商資料顯示,國內以範冰冰為法定代表人、股東或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至少有12-13家,分別在北京、江蘇無錫、新疆霍爾果斯註冊。
“6月底7月初,警方開始介入範冰冰‘陰陽合同’壹案”,上述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
該人士稱,是北京警方首先通過傳喚的方式將上市公司的專業人士帶走。
所謂傳喚,包括刑事傳喚和治安傳喚。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傳喚是指“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處、單位進行訊問”。刑事傳喚時限為12小時,最長可延長至24小時。《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對治安傳喚進行界定,只是規定了時限為8小時,最長可以延長至24小時。
此人屬於哪家上市公司?據幾個人說,這是華誼兄弟股份有限公司(300027。SZ,以下簡稱華誼兄弟),與範冰冰合作多年。
知情人士:2065438+2008年7月2日,這家上市公司的家屬在北京收到江蘇警方出具的拘留證,得知其因涉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被拘留,並於當日被移送至江蘇常州看守所。
刑法規定“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指故意隱匿、故意銷毀具有法定保全義務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
對此的量刑標準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7月3日、4日,上述涉案人員家屬及其律師來到江蘇常州、南京,被告知此人已被變更至指定場所監視居住。同時,警方表示暫時不同意安排律師見面。
7月27日,媒體多次撥打江蘇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
同時,知情人士透露,除了上述上市公司的專業人士,範冰冰身邊的幾名工作人員也被警方調查並采取強制措施。“其中壹個是外國人。她和範冰冰合作了至少十年。曾擔任過她的經紀人,也是範冰冰旗下某公司的法人代表。”
也有消息人士稱,“範冰冰的外地經紀人被帶走調查,這在娛樂圈已經蔓延了壹段時間。”
來源;經濟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