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壹封催收律師來信的真偽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判斷律師函的真偽:
1,格式:律師函的格式和內容要求嚴格,最後簽字必須有律師事務蓋章,否則存疑;
2.信息:可以在律師函中查詢寄件人的聯系方式,或者查詢當地司法局是否有律師信息。不能發現虛假信息。最後可以帶上律師函原件,直接去律師事務所核實;
3.送達方式:絕大多數律師函都是以特快專遞的方式書面送達,除非收件人無固定住所或無法找到,否則只能進行電子送達(如掃描的律師函)。
綜上所述,只要在有效期內做出相關法律回應,與檢方協商處理後,撤銷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傳喚被告人必須到庭。
第壹百壹十三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院規則。
人民法院可以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予以訓誡、責令退場、罰款或者拘留。
對擾亂法庭、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法官,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的,並處罰款、拘留。
第114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