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的本質是通過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賬戶,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非法資金轉移渠道。犯罪分子會搭建專門的平臺,通過“跑分”的方式對贓款進行洗錢,最後這些非法資金會流向國外,增加了公安機關追查資金流向的難度。
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向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
(二)支付結算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利用廣告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壹萬元以上的;
(五)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的;
(六)救助對象實施的犯罪已經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嚴重情節。
因客觀條件限制,確實無法核實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水平,但相關數額達到上述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的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跑步平臺的運營模式是怎樣的?
(1)用戶提供二維碼領取。跑步子平臺用這些二維碼來收錢。每當用戶收到壹筆錢,對應的押金就會相對減少,從而完成壹進壹出的“跑分平臺”動作。
(2)平臺調度和資金流閉環。非法網絡支付平臺團夥形成“賭客-平臺會員-跑分平臺-境外賭博網站”的資金流動閉環路徑。
(3)收取傭金,發展下線,層層分銷。境外賭博網站將每筆資金的2.5-10%返還給平臺,平臺將1-2%返還給平臺註冊會員。最後平臺會通過賺取傭金差價來盈利。
以上是律師為您解答的關於“銀行卡跑分1萬多長時間夠用?”銀行卡跑分654.38+0萬,屬於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情節嚴重”。壹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妳明白嗎?
法律依據
《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了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