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故意隱瞞行程的法律後果
疫情期間,貨車司機司某及其妻子阿某曾多次駕車往返中、高風險區域,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其二人故意隱瞞行程軌跡,對當地疫情流調排查產生嚴重阻礙。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後對二人依法立案偵察,後檢察機關以二人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決司某、阿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罪名成立,判處司某有期徒刑壹年,判處阿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律師分析
在疫情防控過程中,流調作為斬斷病毒傳播鏈的重要環節,是追捕病毒蹤跡的“福爾摩斯”。為了盡快、精準鎖定重點人群,被流調人員在提供個人行程時需要做到具體不模糊。隱瞞行程會阻斷病毒追蹤及重點人群鎖定,會造成病毒不斷擴散蔓延,將危害更多人生命健康。故意隱瞞行程的行為也將面臨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處罰!1、故意隱瞞行程可能會面臨被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故意隱瞞行程者可能面臨被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和國刑法》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類傳染病以及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隱瞞行程,造成嚴重後果,還可能面臨承擔巨額民事賠償責任的風險。《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防疫不是兒戲,生命重於泰山。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舊嚴峻,所有單位和個人均應履行疫情期間的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按照各級防控指揮部相關文件和通知要求,積極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維護疫情防控大局穩定。對拒不執行各級人民政府發布的有關決定命令,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將依法從嚴從快追究法律責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