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個人工作總結1?xx年就要結束了。回顧xx,既有快樂,也有失敗的挫敗感。在xx開始執業律師已經五年了,從初出茅廬的少年成長為中年人,深感感動。
?在xx,我不斷提高自己在民商法領域的專業水平和能力。我的文章《論中國的社會法律援助》發表在xx年山西青年雜誌第5期,被列入中國法學會社區法制專題。同時我通過博客和空間日記發表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不限12個月》《年終獎定性》等文章。
?在業務實踐中,通過學習《勞動法》相關法律,查詢司法判例,結合自己對《勞動法》的見解,制作了《簽訂勞動合同申請書》、《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保險轉移通知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培訓服務期協議》、《員工保密合同》、《簽訂和履行合同指南》、《競業限制保密協議》等。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
?在訴訟領域,全年所有案件均為當事人勝訴或和解,只有壹個案件被駁回,即房地產買賣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不當得利、勞動仲裁等常見案件,以及侵犯知識產權、解散公司糾紛。在辦案過程中,訴訟期間要及時跟蹤案件進展,訴訟結束後雙方可以互相解釋溝通,做到能不上訴就不上訴,能和解就和解,消化訴訟過程中的矛盾。全年無投訴無退款,各方滿意。
?在工作中,我盡力剪輯了xx年會和律協組織的年會上的拜年視頻,得到了與會同事的壹致認可。在日常業務學習中,投影和ppt相結合,我主持的《遺囑見證與註意事項》業務學習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認可。無論是研究所的要求,還是同事的要求,我都能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他們到底,盡自己的壹份綿薄之力。
?利用qq群的便利,及時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和本人的經歷,通過群分享上傳,通過群、律師協會群、刑辯群、勞動與社會保障群等發布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我還積極參與涉外法律法規律師委員會的工作。
?在公益事業方面,繼續在xxxx法律網站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同時還通過案例、律師答疑、電話咨詢等方式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從而履行律師的職責。
?不足之處是案源有限,無法形成固定、長期的法律顧問單位,沒有穩定的案源,可開展的業務領域有限,尤其是對外溝通和業務拓展能力欠缺,需要進壹步加強。
?希望XX會更好。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2?壹是註重思想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認識水平
?作為壹名基層法律工作者,我不斷加強學習,提高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我始終把學習作為提高自己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的前提和基礎,充分利用壹切可以利用的時間。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交了入黨申請書,學習了黨的相關知識。
?二、提高工作能力,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在壹年的工作經歷中,我親身感受到了基層工作在最接近群眾的地方的復雜性和巨大責任,明白了要做好基層工作,必須從實踐中學習,提高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把服務群眾作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好基層工作。
?為了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我經常耐心細致地要求領導和同事。經過壹年的歷練,我分不清安置和社區矯正的區別,但是我能更好的完成司法所的相關工作。平時能夠熱情接待來訪群眾,積極參與人民調解工作;掌握安置幫教對象和社區服刑人員的基本情況,參與對這兩類特殊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教;掌握“廣東省司法廳基礎司法行政業務信息平臺”中相關信息的錄入。此外,參加了《信訪條例》等法律的宣傳活動,整理了“五五”驗收的檔案;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和糾紛;能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相關工作。壹年來,我寫了十幾條業務信息,有壹部分發表在始興人民政府信息網上。在領導的關懷和同事的幫助下,通過學習和實踐,我的專業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夠熟練地開展日常工作。
?第三,時刻自律。
?作為壹名基層法律工作者,我經常告訴自己,要對得起這份工作,對得起領導和人民的信任。司法助理員的工作對象主要是轄區內的農民,我們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他們服務好。雖然農民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但他們誠實而淳樸。和農民打交道,要尊重他們,用道理理解他們,用感情感動他們。在工作中,我能把處理問題當成壹種服務,認真傾聽來訪者的訴求,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講道理,講法律依據,及時把信息反饋給領導。
?第四,要有著眼大局的頭腦。
?基層司法所是縣司法局的派出機構。鄉鎮的人,壹舉壹動,都代表著司法局的形象。我能以大局為重,熱心為群眾辦事,從不推諉扯皮;在榮譽上,能與同事謙和;在生活中,與同事互相關心。司法所與鄉鎮關系密切。我們所做的壹切都與鄉鎮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息息相關。我們離不開他們的領導和大力支持。除了做好本職工作,我還能盡力做好鄉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回顧過去壹年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學習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的進步,增長了很多知識,但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壹是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尤其是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的能力不夠;其次,在工作中,工作閱歷尚淺,尤其是在辦公室的時間多,在農村的時間少,導致對農村基層情況了解不多,對工作有壹定影響,也不利於自身成長;再次,工作中,主動向領導匯報、請示的人很多。相對來說,給領導出主意、想辦法的時間就少了。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加倍努力,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努力成為壹名優秀的法律工作者。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3?20xx年,我的工作以訴訟為主,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為輔。訴訟仍以人身傷害和勞動爭議案件為主。少說空話,舉三個例子,如下:
?第壹,老師起訴學校非法辭退。
?20xx 10月代理錢訴余杭區安吉路良渚實驗學校勞動爭議案。此案雖不是重大疑難案件,但20xx年是學校教師勞動人事糾紛頻發的壹年。由於個別教師對思想價值和教學理念的追求,導致學校與教師關系緊張,最終引發多次風波。在這樣的背景下,本案也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
?本案於20xx 165438+10月26日上午在余杭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出席庭審並提出以下六點意見:
?1,被申請人的鑒定行為無事實依據;
?2.“教代會”的組成不符合法律規定;
?3.《考核辦法》嚴重違法;
?4.考核方式不僅不合法,而且荒謬;
?5.轉崗辭退是違法的,非常不合理;
?6.余杭區教育局的回復沒有證明力。
?上述六個方面的代理意見得到仲裁庭認可,仲裁裁定被申請人余杭區安吉路良渚實驗學校的辭退行為違法,為陳先生維權取得了初步成效。
?這個案例說明,學校領導應該放棄管理模式上“官本位”的落後思維,應該遵守法律法規,依法治校。面對學校的違法亂紀行為,教師應該勇敢站出來,運用法律途徑合法維權,以維護自身利益。
?二是農民工狀告鎮政府人身侵權。
?20xx 165438+10月,農民工韓在經過浙江溫嶺壹座大橋時,不幸墜河溺亡。受害者家屬委托我維權。經過對事故橋梁的缺陷進行現場勘查和鑒定,並認真分析相關法律,我判斷某鎮政府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我代表受害人家屬向溫嶺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某鎮政府告上法庭。
?值得壹提的是,由於韓落水的地方比較偏僻,且事發時是晚上,周圍並沒有攝像頭。“韓是否在橋上墜河”是壹大爭議焦點(庭審中也圍繞這壹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爭論)。事故發生後,有很多目擊者和圍觀群眾,但家屬當時沒有註意聯系目擊者。受委托維權時,我聯系不到任何證人,就耐心尋找事發時的證人,在事發現場周邊的居民區挨家挨戶走訪,建議受害者親屬在當地到處張貼通告。最後,我聯系了有價值的證人,取得了證人的同情,勇敢地站出來作證。
?我認真分析了事故現場和案情,當庭提出以下重要觀點:
?1.除了後岸閘,沒有落水的地方;
?2.後岸閘外圍區域不存在溺水情況;
?3.救援現場的情況可以證明死者是從後銀行大門的縫隙處落水的;
?4.行走時間與溺水時間吻合。20xx 165438+10月5日下午6點左右,死者還在家裏煮豬油。6時30分左右,死者從住處(下村溫明路27號)走到出事地點的後銀行門口。從兩地距離分析,步行至少需要20分鐘,與死者落水時間吻合。
?5、死者身上的劃痕。根據公安機關法醫檢驗證明,被害人左季肋部見10.0cm×8.0cm挫傷,雙肘背部見散在挫傷。這些外傷痕跡是被害人從後銀行大門的縫隙中跌落時,身體與大門的石板摩擦碰撞造成的。綜合五個方面的分析,可以證明被害人壹定是從後岸閘掉進河裏的。
?我的上述觀點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經過壹審、二審,法院最終認定鎮政府有過錯,判令鎮政府支付巨額賠償。
?第三,為下沙某勞務派遣公司提供勞動法非訴服務,化解諸多矛盾。
?除了處理訴訟案件,我還為下沙的壹家勞務公司提供專門的非訴訟法律服務,解決很多勞動糾紛。比如壹個工人在上班路上不小心摔倒導致骨折(非交通事故)。這名工人咨詢了所謂的“專業人士”後,堅持認為是工傷,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數萬元。後來矛盾愈演愈烈,矛盾持續數月無法解決,嚴重幹擾了用人單位的正常經營。經與用人單位協商,我認為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工傷認定條件,不屬於工傷,用人單位沒有賠償義務。由於傷者對用人單位聘請的法律顧問存在偏見和不信任,我想對用人單位提出以下建議:雙方到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部門,當面咨詢工傷認定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這種方式得到了用人單位的認可,於是用人單位派了壹名人事專員陪同傷者及其親屬到轄區人社局。該局工傷認定科明確告知傷者此情況不屬於工傷,並當場出示了法律規定。經過耐心勸說,雇主出於同情給了受傷者壹些慰問金,勞資糾紛終於得到解決。我處理法律糾紛的方法也得到了咨詢單位的好評。
?作為壹個年輕的律師,我沒有機會處理重大案件。以上成功案例也讓我以身為律師為榮。說幾句話對去年做個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