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述
法律文書是法律文書寫作者的法律思維和理念以及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體現,或者說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並呈現我們的法律思維和法律理念的過程就是法律文書寫作。此外,還應註意法律文書作為特殊文書的特殊格式,從而在實際司法實踐中提高司法效率,促進司法的規範運作。可見,法律文書的寫作並不是壹門簡單的技術。更準確地說,法律文書只是壹種表達形式。所以,想要寫好法律文書,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文書寫作的背後下功夫。妳必須有完善的法律知識體系,訓練自己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養成良好的法律思維方法和較好的法學理論素養。
滿足以上條件後,在遇到具體案件時,按照既定格式書寫法律文書是完全可以的。結合我在文獻學法律課上學到的知識和自己的思考,我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法律文書的寫作。
二、撰寫法律文書前的準備
(a)進行深入和全面的法律研究
這裏討論的法律研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實際從事法律職業的過程中,遇到案件時,需要確定案件的起因,即了解案件的法律關系;
其次,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整理案件的書面材料,將這些收集到的材料整理成案件材料目錄,目錄可以包括序號、收集時間、資料來源、內容、證明或解釋對象的目的、頁碼等項目。第三,提煉案件事實。通過對上述案件材料的全面深入閱讀,可以對案件事實有壹個透徹、全面、準確的把握,對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全面的把握也是後期撰寫法律文書所要求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
確認當事人的請求。
當事人的請求必須經過我們法律人的思維重新梳理和確認,因為當事人可能不懂法律,他們的壹些請求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也會出現因當事人的疏忽或其他原因而導致的法律索賠,所以我們需要法律專業人士來確認當事人的請求;
第五,進行合法搜查。
隨著對案件事實和當事人請求的了解,需要在法律上找到支持當事人請求的依據,這就是法律檢索。法律檢索的途徑可以包括互聯網、專業數據庫和圖書館的圖書文獻。檢索支持當事人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法律、司法解釋、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甚至在法律依據不足或空白時,需要查詢與所辦理案件相關的案件信息和相關理論。
第六,
進行法律研究。
通過對辦理案件的法律法規進行綜合檢索,對檢索到的法律法規進行深入研究。
力求做到對法律依據的理解非常準確,只有這樣才能準確選擇和定位案件的法律適用,提高後續法律文書寫作的質量和勝訴的可能性。
第七,
形成書面意見或結論。當案件爭議解決的法律依據被鎖定後,可以暫時寫成書面的法律意見書或結論性的東西。這種書面的、階段性的成果可以是法律研究報告、法律意見書、法律咨詢。如果這種階段性成果要在法律事務中實際運用,最好以協商的形式呈現,以免承擔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2)制定有效務實的訴訟策略。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文書也是啟動訴訟程序的工具。要想在司法實踐中達到實際的辦案效果,不僅要在實體上建言獻策,還要精打細算,往往在程序上就能出奇制勝。
並且隨著國民法治程序意識的加強,在實際辦案中對後者的重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
比如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的轉換、調整期的靈活變更、舉證期限的延長、案外人參與訴訟等。如果使用得當,可以很好地服務於當事人的利益。當然,不同訴訟程序的選擇也壹定會體現在法律文書的書寫上。因此,在撰寫法律文書之前,也需要確定所選擇的訴訟程序。
第三,寫壹份書面法律文件
當所有撰寫法律文書的準備工作都做好了,就可以開始撰寫法律文書了,但是正如《總結》開頭提到的,法律文書作為壹種特殊的司法文書,不同於普通的書面材料。法律文書的寫作要求是按照不同文書要求的具體格式進行的,強調格式的規範性,但這畢竟是形式上的要求。表格標準化後,將添加在上述準備階段已經準備好的事實。法律理由部分在法律文書中要使用得當,同時也要記住,撰寫法律文書的語言要求不同於壹般條款。法律文書的語言選擇需要客觀、中肯、準確,句式以記敘文為主。我認為以上幾點都註意到了,通過實踐中的不斷訓練,才能寫出高品位、優秀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