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關於我國的死刑問題,有人給我答復嗎?謝謝妳

關於我國的死刑問題,有人給我答復嗎?謝謝妳

68個死刑罪名——過度適用死刑?

那些人的命案中,死者都是被暴力犯罪殺害的,給家人留下了根深蒂固的仇恨和悲痛,法律也會給犯罪者應有的懲罰。如何懲罰他的罪行,讓正義得到伸張,冤屈得到慰藉,是法律永恒的追求。但是行刑的聲音就完全意味著正義嗎?2003年,瘋狂的罪犯黃勇在河南省平輿縣殺害了十幾名無辜的青少年。比起“槍口下留人”的案子,董偉殺宋是因為壹次偶然的爭吵。在這兩起案件中,黃勇和董偉都被判了死刑。不同的案件得到相同的結果。這是正義的嗎?

"中國的懲罰在全世界都是嚴厲的."西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副校長玉伽告訴記者。他是中國最早關註死刑問題的專家之壹。他再次應邀參加死刑研究國際研討會,並主持了“死刑實證研究”模塊的討論。在大會上,他還就死刑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專訪。

據介紹,1997年刑法修訂後,可判處死刑的罪名由71略減少到68個。截至2004年6月5438+10月,世界上已有79個國家和地區在法律上明確廢除了所有犯罪的死刑,15個國家和地區廢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軍事犯罪或戰時犯罪除外),23個國家和地區在實踐中實際廢除了死刑(包括英國)。目前,世界上仍有78個國家和地區保留死刑,中國是其中之壹。

“我國刑法中死刑罪名的現狀乃至司法實踐中死刑的過度適用,與當今世界法治發展進步趨勢背道而馳。”中國人大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誌這樣認為。

隨著中國社會的進步,近年來,“嚴格限制並最終廢除死刑”不再僅僅是法學家們的呼籲,也引起了司法界的關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滕偉以及各地各級法院、檢察院的多位領導和學者出席了會議。

減少對死刑的過度依賴

陜西嘉瑞律師事務所朱律師是死刑問題國際研討會唯壹受邀的專職律師代表。2002年,在延安“槍下留人”案中,他是董偉的代理律師。12年2月20日收到“陳殺人案”終審判決書。

65438年2月28日,洛南縣城關鎮七岔口村民陳在向壹村民詹某家借斧頭時,突然“發瘋”,持斧頭將詹某砍死,並將其他4人砍傷。經過壹審判決,陳被認定為故意殺人。雖然他作案時被法醫鑒定為限制責任能力,但法院認定其情節嚴重,不能從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朱律師接受委托後進行了二審辯護。最後,陜西省高院采納了朱律師的辯護意見,認定陳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判處死刑,但沒有立即執行。因此,陳被依法判處緩刑。

“事實上,我國刑法規定得很清楚,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可以適用死刑,但在司法實踐中,死刑制度的作用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死刑作為最嚴厲的刑罰,剝奪的是人的生命,所以死刑的適用必須慎重。我們質疑死刑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朱這樣對說。

記者了解到,在相當壹部分死刑案件中,因為兇手被判死刑,物質賠償也成了泡影。長期研究死刑的玉伽教授也說過這樣的話:“隨著死刑犯個體生命的消滅,對被害人的補償也就失去了實現的可能。這也是我們質疑死刑的原因之壹。”

此外,他認為死刑是原始社會血親復仇制度的遺留和演變,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必然會被廢除;其次,大量調查顯示,死刑對預防犯罪沒有有效的威懾作用。在有死刑的國家和無期徒刑是最高刑罰的國家,死刑的威懾力和無期徒刑是壹樣的。死刑的真正功能只是滿足人們的報應觀念,這已經不符合人類文明發展的要求。

“在其他刑罰能夠解決犯罪的情況下,應當盡量采用其他刑罰方法,減少對死刑的過度依賴。另外,社會治安需要綜合治理,過分依賴死刑並不明智。”玉伽說。

死刑復核權將被恢復已成定局。

2004年2月6日,在盜竊案中殺害情婦的河北高陽縣農民高攀即將被執行死刑。在處決前,高攀聲稱他的年齡不到65,438+08歲,所以他“被置於槍口之下”。後來,他的家人和律師為高攀提出申訴,並要求鑒定他的年齡。沒想到,12天後,高攀被執行死刑...

案發後,高攀的代理律師、中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佟麗華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壹份《公民建議書》,要求修改死刑復核制度。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將死刑復核權下放到省高院的做法,早在“槍下留人”的延安案中,就開始受到法學界的質疑。

自1983以來,為“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授權省級法院行使殺人、搶劫、強奸、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案件的核準權。這導致相當壹部分死刑案件的二審程序和復核程序實際上合二為壹,死刑復核程序實質上是缺位的。更重要的是,死刑復核權的分散不僅違背了法律的精神,而且造成了法治的不統壹。以經濟犯罪為例。因為各省經濟情況不壹樣,甘肅判死刑的不壹定在廣東。

正是基於上述原因,玉伽等國內法學專家壹直呼籲最高人民法院盡快收回死刑案件的全部復核權,為控制死刑提供基本的程序保障。

據報道,最高人民法院現準備收回死刑復核權,死刑復核權即將回歸最高人民法院,這將對“少殺”、“慎殺”乃至最終廢除死刑產生深遠影響。

大學生對廢除死刑的理性思考

為了調查人們對死刑的態度,從而為死刑的研究提供證據,玉伽教授組織了壹次對1873名大學生的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法學本科生和非法學本科生。“妳認為中國目前的社會治安狀況如何?妳認為中國能廢除死刑嗎?妳認為死刑應該以什麽樣的方式執行?..... "問卷設計了40個與死刑有關的問題。只有20%以上的人認為中國不可能廢除死刑,近80%的大學生對中國廢除死刑持樂觀態度。

在被調查的違法本科生中,82%的人贊成保留死刑,18%的人贊成廢除死刑。法學本科生中,74.1%贊成保留死刑,25.5%贊成廢除死刑。“通過調查發現,絕大多數人贊成保留死刑。目前,支持保留死刑的人數非常多。在現階段甚至近期,在公眾層面形成廢除死刑的主流民意還是相當困難的,但贊同的人比例也不小。”玉伽評論說,“在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死刑的存廢問題從來不是由全民公決決定的,而是由國家決策者和立法機構決定的。”

有超過60%的人贊同“死刑復核權是否應歸還最高人民法院”這壹問題。而且,100%的違法本科生和99.5%的法學本科生支持設立專門的死刑復核機構,這說明幾乎所有的學生都主張更加專業和嚴格的復核,以減少死刑的誤判,從而避免最基本的人權受到最毀滅性的侵犯,這說明倡導“慎刑”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中國能否在2050年前廢除死刑?

在這次會議上,許多法學家已經認識到,中國應該努力減少和嚴格限制死刑,並逐步廢除死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趙秉誌教授甚至列出了廢除死刑的時間表。

趙秉誌教授認為,中國廢除死刑的進程應當與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發展相適應,也應當與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不同發展階段相適應。他設想,按照黨中央提出的21世紀的階段性發展目標,中國可以分三個階段廢除死刑:壹是在2020年中國進入小康社會時,逐步廢除非暴力犯罪(包括經濟犯罪)的死刑;第二,經過壹二十年的發展,非危及生命的暴力犯罪的死刑將在條件成熟時進壹步廢除;第三,當社會文明和法治發展到相當程度時,最遲在2050年完全廢除死刑。

對此,玉伽教授認為,中國的死刑改革實際上很難設定時間表。因為死刑的改革與社會的進步和變化息息相關,我們很難為社會的全面發展設定壹個準確的時間表。“對於廢除死刑這樣的變革來說,決定性因素非常復雜。其實早幾十年或者晚幾十年都不是我們學者能規劃的。如果綜合國內外各種因素來預測,我個人對死刑改革持樂觀態度。也許在10或者20年後,大部分非致命罪行的死刑將被廢除。這需要學者的努力,需要政治家的遠見,需要社會文明的進步。我們做的是看清方向,認清原因,傳達思想。”/GB/43027/43503/43504/3127974 . html

  • 上一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的犯罪構成
  • 下一篇:怎麽辨別或確認壹位刑事律師水平不錯?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