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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歡案的新審判結果已經公布。如果妳是於歡,案件發生時妳會怎麽做?

3月25日,《南方周末》壹篇《刺死辱母》的報道,炸了整個輿論場。

截至目前,微博話題#刺死辱母#閱讀量超過6億次。

根據這篇報道,2065438+2006年4月4日,山東兩名民營小企業家蘇和於歡因無力償還高利貸,遭到惡意催債。當他們的母親被討債人“極端手段”侮辱,警察借故離開時,於歡拿起水果刀連刺4人。被刺的杜誌浩自己去了醫院,卻因失血過多死亡。聊城中院於2065438+2007年2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於歡到底是不是無辜的,明知妳無法斷言。但在這樣“驚人的關註”背後,是什麽在拉動我們的憤怒?這個龐大的輿論是如何壹步步形成的?

這場輿論風暴的源頭是《南方周末》的深度報道。報道壹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極具侮辱性”和“侮辱了壹個多小時”...“辱母”的細節成為了網友情緒煽動的導火索。當眾侮辱母親,兒子難免會激動,這是本能的熱血。

看完報道,不得不佩服記者王瑞峰的調查能力;然而,當我們冷清地回過頭來看這篇長文時,報道的不公平似乎成了這場輿論的最初引爆點。

首先,從“侮辱母親”這個關鍵細節,記者使用了壹個非常模糊的術語——“以極端手段侮辱”。看似記者在回避壹些不雅的字眼,其實卻讓很多讀者對生活充滿期待。

微博用戶@張舟的理解是:“那些混混掏出生殖器,當著兒子的面打了媽媽的臉……”

網友們自然是被這樣的具體細節激起的——

真相是什麽?

根據於歡在判決書中的供述,討債人在脫下褲子露出下體後,被員工馬金棟及時勸阻,並未提及“生殖器扇母親耳光”等惡劣行為。

@張舟對報道的誤解引發了很多負面情緒,影響也非常廣泛:轉發量1.4萬,點贊量1.5萬,評論量5萬。正是因為南周記者細節的模糊性,在二次解讀中扭曲了讀者,催生了輿論的苗頭。

可能有人會為南周辯護,這是出於報告的典雅,刻意避免不雅的字眼。但智珠君認為,這才是這篇報道的核心,挑動網友神經的關鍵也在這裏。模糊的描述只能讓輿論雪上加霜。

其次,從新聞寫作的角度來看,形容詞在報道中被廣泛使用,如“瑟瑟發抖”、“咬牙切齒”、“幾近崩潰”等。記者的主觀情緒嵌在文字裏。雖然講故事的描述很有代入感,但這篇報道中呈現的情緒煽動,似乎讓我看到了赫斯特黃色小報的“優雅”。

此外,有網友指出,幾乎所有的報道都是被告(於歡)的證人證言,原告(杜誌浩)的描述是對壹些“背景資料”的補充。

微博@謠言與真相指出,“作為媒體,本應該把利弊全部告訴觀眾,讓觀眾自己判斷,不應該以片面報道誤導觀眾……”

而且該微博還附上了於歡辯護律師@尹24日晚的微博截圖,直指其有“熱炒”之嫌,目前該微博已被刪除。

這篇有爭議的報道就這樣揭開了輿論騷動的序幕。明知不可為杜誌浩等人洗白,這樣的惡劣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依靠新聞媒體以書面形式進行批判,必然會模糊事實,挾持輿論,只會點燃輿論。

依托南周報道“刺辱母”和判決書,媒體對這個“人血饅頭”趨之若鶩,“刺辱母”已經成為壹個傳播符號,它滲透著法制和人情的討論,良心和正義的拷問,就像媒體話題造就的天然酵母。

人民網輿情檢測室數據顯示,截至26日22時,與“刺死辱母”相關的網絡媒體報道3972條,微博4702條,微信2352條(均不含二次轉發)。網絡已經成為壹個巨大的輿論場,主要有三個觀點:

第壹,理性與法律的關系。比如作家易中天在《熱血男兒怎麽了?刺傷並羞辱母親不僅是正當防衛,也是見義勇為行為!文中說:“救山中母,是美談,但情與理,難服眾。"

第二,於歡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江蘇省高級法院助理法官桂公子在《“辱母殺人”的正確姿勢》中認為——

第三,警察是否失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誌偉在《從刺死辱母案看法治實踐中的痼疾》壹文中指出,“如果當地警方能夠正常適用法律,就應該采取措施追究杜誌浩等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非法拘禁的官員的刑事責任,至少是他們的治安行政責任”。

“辱母”、“殺人”、“審判不公”、“瀆職”這些標簽,在社會化的情緒積累中,戳中了大眾的痛點,讓輿論廣泛傳播。根據新榜單趨勢統計,微信微信官方賬號誕生65438+百萬+近百篇文章,點贊數最高的20篇文章如下圖所示。

自媒體時代,信息不足的時候,情緒往往排在第壹位。仔細看看這20個片名,比如《血性人》《惡霸》《冷酷》...都是煽動性的,情緒化的話語無疑是收割“民意”流量的利器。

但是,這些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文章對輿論走向有什麽影響呢?

諾依曼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意見氣候形成的三個條件:大部分媒體報道內容的相似性,產生* * * *效應;相似信息傳播的連續性和重復性,產生累積效應;信息到達範圍的廣泛性有壹種普遍的影響。

自媒體層出不窮的文章報道,恰恰為輿論的傳播提供了“氣候”,無處不在的煽動,讓個體心理逐漸轉化為群體心理。從清博輿情的微信分析可以看出,從26日到27日,網民的負面情緒越來越大。

26/27

正當輿論日益升溫之際,25日晚,@濟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出壹句“情歸情,法歸法,才是正道”,迅速火上澆油!

無論是“躲貓貓事件”,還是去年的“雷洋案”,網民早已習慣了對警方公信力的質疑,刻板印象效應十分明顯,為輿論的崛起提供了輿情基礎。在“刺死辱母”案事實尚無定論的時候,網友們等待的是官方的回應,等待的卻是輿論的譴責。

網友紛紛表示不滿。沒想到,@濟南公安第二天就發了微博“驢公交”。這條情緒化的微博被網友解讀為“政府是公車,群眾是驢,驢公車不自量力”。

聊城政府遲遲沒有表態。當民眾的訴求得不到滿足時,往往會以壹種“補償心態”將註意力轉移到其他矛盾上,從而找到釋放民意訴求的渠道。而濟南公安學長自黑,那我就做這個“渠道”。

“騎驢公交”事件無疑給公眾的焦慮火上澆油,進而滋生了社會的逆向情緒。在激起公眾對政府機構不信任的同時,也幹擾了“刺死辱母”案的進程。

現實也是壹模壹樣——輿論看似熱鬧,真相卻依然原地踏步。頻繁的二次熱點使引導失去重點,各種偏離中心的輿論話題幹擾核心問題的深入。在壹定程度上,公眾的焦慮和情緒化更加嚴重,輿論呈梯度式升溫。

在感性、感性的聲音中,網民各抒己見,在激烈、狂熱的輿論環境中,逆向的社會情緒出現了“輿論審判”的傾向。

隨著事件的逐漸發酵,這樣的情緒越來越多。從@頭條新聞發起的兩次投票可以看出,網友的兩極分化情緒是被“辱母”這個細節點燃的。關於“法律情懷”的討論,形成了強烈的壹邊倒的輿論,質疑法律和司法的權威。

“輿論審判”對司法審判的影響有兩個方面。積極的壹面在於迫使司法部門有所作為,如促成收容制度廢除的“孫誌剛案”;但是,輿論審判影響司法公正的例子並不少見,比如影響巨大的“彭宇案”。

於歡壹審判決壹出,網友們便以壓倒性的聲音高呼“無罪”或“減刑”。為了避免“雷洋案”復雜的輿情,這壹次,官方的回應及時有效,穩定了動搖的公眾的心。

26日10: 4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微博聲明,依法組成合議庭受理此案。

11: 00,16,@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派遣調查》,轉載7萬次,點贊310000個。

11: 37,@最高人民法院轉載@山東高法通報微博;12: 50,@山東公安稱“已派出工作組”;16: 27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表示,已依法對於歡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

輿論爆炸24小時後,官方頻頻通過微博平臺發聲。相關報道直言“於歡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和“警察是否失職”,可以說變相回應了“法律是否適當”和“警察執法是否規範”這兩大核心輿論關切。

這壹次,司法部門沒有選擇失語,多級官鏈回應,司法與民意再現良性循環。政府對民意和程序正義的重視讓許多網民放心。

除了官方及時回應,兩天之內,各大媒體也表現出應有的風度。以《人民日報》、《新京報》、《北京青年報》、《華西杜詩報》為首的媒體迅速反應,及時跟蹤。不壹會兒,他們從不同角度拿出采訪、報道、評論,集體發聲。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的事實信息比較模糊,各新聞媒體紛紛進行實地采訪,補充了大量最初報道中沒有呈現的信息。

相比自媒體評論文章,各大媒體的評論更為理性。無論是“於歡是否無辜”的討論,還是“理性與法律哪個更重要”的深度思考,都帶著這個時代的頑強印記。

壹個老故事,壹篇長文,轟動全中國。

羞辱母親,殺戮,正義...這些標簽成為社會情緒的焦點,放大了輿論的影響強度。根本原因在於公眾對潛在風險的恐慌和擔憂,以及對公權力和程序正義現狀的極度失望。

在“刺死辱母”的案例中,既要看到壹些記者深刻的調查能力,也要看到社會化情緒在輿論的擁抱下是如何變化的。

當我們把“民意”視為正義的力量時,也要保證它的合理性和規範性,不要讓妳的聲音被過多的社會情緒包裹。議程的處理仍然需要社會理性的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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