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肖從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該公司位於桐鄉市吳彤街道環城北路。由於公司經營不善,大量資金短缺。導致拖欠員工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10月工資,金額達57萬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和平於2016年支付部分員工工資後潛逃,故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於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某火車站被逮捕,2017年3月30日羈押於桐鄉市看守所。
老板惡意拖欠工資怎麽辦?
1,收集證據
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註意的證據主要包括:
1.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工作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工作證、考勤記錄、工人證明、以前單位付款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
2.理性維權
妳可以用以下方法維權:
1,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部門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3.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3.相關法律法規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如果老板還是拒不支付,不要怕壹個叫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
以轉移財產的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逃匿或者未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