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可以申請對方律師回避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律師不是刑事訴訟回避的主體,因此不能申請刑事訴訟回避。回避的主體是法官、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壹)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第三十二條本章關於回避的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規定申請回避和復議。
第二,公務員的退出
1.職務回避是指公務員之間的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和近姻親關系。不得在同壹機關擔任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直接上下級領導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人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
2.地域回避是指公務員不得在其成長的地方擔任壹定級別的領導職務。包括鄉鎮級機關、縣級機關和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職務。但是,自治縣的縣長應當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民族鄉的鄉長應當由建立民族鄉的民族公民擔任。
3.公務回避是指公務員執行公務有利害關系;涉及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與本人有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情形。
4.辭職回避是指公務員辭職或曾擔任領導成員的退休公務員。其他公務員辭職三年內,不得進入與原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工作,不得從事與原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以上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律師不是刑事訴訟回避的主體,因此不能申請律師回避。回避的主體是法官、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員。如需法律幫助,歡迎讀者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