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律師是當事人的自由,但如果想得到專業有效的幫助,提高成功率,請律師是壹種簡單快捷的方式。打官司請律師能有多大效果?下面我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以普通民事案件為例。首先,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訴訟涉及很多法律專業知識。因此,如果聘請律師,完全可以控制和防範訴訟風險。
其次,律師作為原告,可以提出全面的訴訟請求,作為被告,可以與對方享有平等的權利。律師在充分了解案情後,可以對被害人遭受的損失進行全面賠償,並指導當事人或律師完整收集證據,盡可能支持其請求。作為被告的代理律師,也可以和他對質,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第三,聘請律師可以減少當事人的痛苦。普通人很少和法院打交道,尤其是遇到不講理的對手。壹個普通人很難接受這樣的現實。如果聘請律師,可以委托律師辦理,會省去很多麻煩。請律師更容易勝訴,索賠更充分。
第二,以刑事案件為例。首先,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其直系親屬會拿到刑事拘留通知書。這個時候,親戚朋友看不到黨,也無法了解黨的任何事情。這時候只有委托律師見面,才能見到當事人,了解案情。
律師可以查閱、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他們對案件了解得越多,對當事人越有利。同時,如果理由充分,還可以為當事人爭取保釋。刑事案件的結果往往是嚴重的,委托律師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案件起到關鍵作用。
綜上所述,壹個沒有法律知識和經驗的當事人,無論是作為原告還是被告,都無法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專業律師的參與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降低訴訟風險。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更容易成功。律師熟悉法律,知道如何投訴,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普通人可能只知道講道理,不知道怎麽起訴。結果他們可能竹籃打水壹場空,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