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法治社會,雖然每個人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我們身邊還是會發生很多不幸的事情。很多時候,有很多案件,法院判決,當事人不滿意,但是我們可以向上壹級法院提起再審。那麽再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應用肯定是不可或缺的。行政再審申請書需要幾份?
1.可以申請再審的案件: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或裁定、調解書)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
2.如果申請再審的人:應當是生效判決中的當事人或者案外人(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或者檢察院(刑事案件)。
3.可以向高級人民法院(高院)申請再審的案件:
(1)不服中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壹審或二審判決;
(二)不服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壹、二審裁定或者調解書的。
4、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再審:1申請人。
(2)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提交1份身份證明,申請時攜帶原件。
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和企業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除申請書原件外,應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七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再審申請書,並按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他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原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實的主要證據和其他材料。
第三百八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再審人發出受理通知書,並向被申請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等材料。
委托公民申請代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代理律師:需提交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證明,分別為1份原件和0份復印件。
(三)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的原件或者經核實的復印件;生效判決為二審、再審判決的,應當同時提交壹審、二審判決的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實的復印件;
(四)原審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和新證據的復印件;
(五)支持申請再審理由和請求再審程序的證據。如需提交視頻、音頻證據材料,請簡述其內容及名稱。
各壹份,相關法律知識上面已經詳細提到了。很多時候當我們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意的時候,我們可以提交再審申請。希望以上內容對廣大網友有所幫助。希望大家在對判決不滿的時候,冷靜思考,理性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