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這種方式是合理的,應該合法化,並且在現實社會中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值得推廣。大多數老賴沒錢還,卻長期隱藏資產,故意不還。借款人大多是朋友同事,兄弟姐妹在他違反困難的時候借給他。他真的把友情和誠實當成了玩物。第三,妳起訴了他。他有很多理由和權利。妳拿不到錢。法院只能給妳放到網上。大部分都執行不了,起不了多大作用。4.最好的辦法:法院判決後不還錢的,壹律判刑。
絕對贊成支持。
有的法院直接把老賴的鈴聲改成了“您撥打的用戶是老賴”,這種披露老賴的方法絕對是創新。
老賴的信息本身是公示的,但是沒有公示渠道,公眾不容易看到。像這樣的公布方式,既直接又明顯,堪稱完美。
我們國家廣告法只是規定,像這樣的戶外車身廣告需要在工商備案。如果沒有備案,就是違法廣告。
還債是天經地義的。妳羞於延遲償還債務。別人發表妳有什麽錯?強烈支持這種做法!不還錢的人可恨。我他媽之前借給同事2000塊錢,過了半年才還回來。我也有同感!老賴這麽可惡,根本沒必要考慮他們的感受!
看到車的圖片後,我只能說,這種公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的行為,司法機關是可以執行的,個人執行肯定是違法的。
公開曝光的方式有很多,報紙、電臺、電視臺,利用新媒體平臺,鬧市區的LED顯示屏。
想想看,在自己居住的鬧市區,巨大的LED顯示屏滾動播放自己默認的信息,真的很丟人。
法院此舉的目的是督促這些債務人盡快還清債務。不用說,這招還是挺管用的。沒有人看報紙,但是LED街上有很多人看。很多人看到這種情況後,馬上借錢去法院打官司。
但法院的這種曝光行為,是司法機關推動執行的手段,是維護執行申請人及其背後相關人利益的懲罰性措施,是在對方長期還在耍花招的情況下做出的舉動,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
而如果壹個私人發布別人的信息,尤其是私人信息,肯定是涉嫌違法的。
正常情況下,如果遇到騙子,可以走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司法程序結束後,如果對方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法官將對對方采取強制措施。
欠款難以收回的因素有很多,有些是債務人故意欺騙,有些是實在無力承擔。如果不經過法律程序就公開曝光別人的隱私信息,小心成為被告。
謝謝妳的邀請。這只是對債務糾紛處理方式的探討。我瀏覽了現有的答案,所有人都贊成,除了德陽透露,王擔心這種方式。
我覺得這有點像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雖然民事糾紛和刑事糾紛不能混為壹談。
車殼上貼的情侶應該欠車主錢,好像是工程款。中國的工程都是層層承包,有個說法叫總包壹包二包。我估計店主只是個小工頭,在N包的位置,比他高的那對夫妻應該叫老賴。但是他有壹些工人,所以他要問的錢關系到很多家庭。眾所周知,我國建築行業的工資支付方式是不科學的,不足以預測各種情況的發生。所以會有各種各樣的方式來要求薪資。
好像很遠。我只能說,這種廣為宣傳的討債方式是不可或缺的,也就是說不會再發生了。尤其是達到目的後,趕緊抽身。仔細壹查,這個業主還是有違法嫌疑的。只能說,中國的法治建設才剛剛起步,根本沒時間顧及妳想撓的細節。
其實大家對《水滸傳》都很熟悉,裏面有很多東西。勇敢壹點,勇敢壹點。但自古以來,官方就有說俠客武力違反禁令。無論壹個人犯了什麽錯,別人都不能選擇另壹種錯誤的方式來懲罰他。梁山那些人本質上都是罪犯。只是他們辦的案子對人民群眾的刺激性更大。連上天都不好。誰能告訴我這到底是什麽?所以古代政府不傻。
春節快到了,不和諧的聲音越來越多。大部分都和農民工群體有關。社會在進步,這是事實。能否進壹步徹底解決農民工問題?
強烈要求我取消老賴這個詞,還要更正我的名字!早在2013,110,14,最高法院就已經將惡意債務人定義為失信被執行人!2017 3月14,在人大確認的報告中再次寫入工作報告!
新華社今年播出的禁語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條也明確規定“禁止在口頭或者專業用語中使用含有民族名稱的侮辱性詞語”。
老賴和老(任何姓氏)壹樣,只是朋友姓的人之間的口頭問候,僅此而已!
我辱罵老賴而不是那個食言的人說的話,已經嚴重侮辱了老賴的尊嚴!
請隨時改正!謝謝妳
總體來看評論:持反對意見的人只有三種!
壹:與自己無關的事高高掛起:(這類人不評論,思想隨意,因為看別人的評論決定自己的想法,主要受第三類影響)
二:我是老賴,還是欠錢。雖然有還款意向,但是苦於缺錢,或者收入剛夠養家糊口,無力還款。(這種人認為自己不想依靠,只是沒有能力,所以不想聽到也不想看到老賴這個詞。)在這裏,我勸妳,欠別人錢,就要無條件還。不管什麽借口,那妳就是老賴!
三:“淡定”型:這種人和第壹種壹樣:只是需要表達。我想說的是,當事情發生在妳身上,妳還會那樣評論嗎?法與理?中國的法律並不完善,需要有智慧但又不缺乏勇氣的人來推動。要講法講理,但是在民間英雄需要的時候,我們還是偏了。沒有錯,至少不要用文字讓他們感到寒心!比如警察抓了壹個小偷,小偷逃跑的時候被車撞死了。比如證實他是拐賣兒童的人販子,被村民撞傷,碰瓷,被壓死等等...其實妳知道這些,只是想表達妳的“淡定”。我建議以後再遇到這種事件,想評論就鼓勵壹下,或者不要說話!
這是討債的正確方式嗎?這是壹個人的底線和尊嚴。說合適的人,如果有壹天妳和妳父母親戚的頭像都貼在上面,妳會喜歡嗎?如果我的信息被別人放在車上,妳這輩子壹分都不會要。看到回答說:同事欠了他半年兩千塊錢,他才回來對老賴罵人。哦,我的天,妳也這樣罵人嗎?還錢罵?老賴是什麽?妳明白嗎?誰在生活中沒有遇到過壹些困難或者缺錢?
客觀的看待壹切,妳以為事先設身處地就能接受嗎?有錢人壹夜破產,妳就更不用說了,還有很多人因為壹時的困難壹夜翻身!
老賴是個有錢不還的人。惡意轉移財產等行為,在老賴暫時有困難的時候不叫老賴。借錢給有困難的同事或朋友,暫時不還,是不正常的。如果他們有錢,他們會向妳借錢。
現在社會上真的有壹批人,怕天下不亂,被囚禁,發布信息,戴上手銬就回去。解決債務的方法極端嗎?有多少人因為被逼還債而自殺?這簡直就是讓妳的債務進入壹個無限循環,我覺得妳活該。這不是為了把錢要回來,而是為了泄憤或者自殺。有多少債務糾紛最終因為幾千而升級為刑事案件?最後進了飯盒哭著說後悔了。
為什麽大多數人處理債務比較好?雖然時間很慢,但最後還是把錢拿回來了,關系也沒有破裂。如果對方沒錢,妳把他關進監獄有用嗎?處理方式還是有問題,我有很大責任。我覺得沒親身經歷過老賴的人應該判煽風點火。
妳借出去的錢是個人行為,投資股票和基金P2P的虧損比比皆是。高利貸者為了賺取利息,不得不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風險永遠和收益成正比!
貸款公司典當手表要立牌坊,太可笑了。如果妳放貸是為了盈利,那就要承擔風險。公司可以破產,銀行可以破產,壹旦涉及到個人就不行了,就成了老賴。那妳是什麽?變相高利貸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