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5條
偽證罪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隱瞞、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依法被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被宣告緩刑、保外就醫等監外執行的罪犯,或者依法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的。
擴展數據:
提交偽證:
偽證罪是指在偵查、審判過程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與案件有關的重要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為他人隱匿證據,或者國家工作人員為嚴重經濟犯罪分子毀滅、隱匿證據,制造偽證。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立案:
1,偽證罪足以使他人因壹項輕罪受到刑事處罰或重判;
2、作偽證足以使罪犯逃避刑事處罰或重罪輕判的;
3、作偽證造成冤假錯案的;
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走私、套匯、投機倒把、貪汙賄賂、重大盜竊、販毒、走私出口珍貴文物等經濟犯罪分子毀滅、隱匿犯罪證據或者作偽證的;
5、因作偽證,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6.偽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