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如下:
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司法考試的相關規定:
1、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縣級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報名方式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報名信息、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江蘇省、河南省、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阿勒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區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需現場辦理。選擇在上述地區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有關報考事宜按照上述地區司法行政機關公告辦理。
(二)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2.本人畢業證書。
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3. 要求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
4. 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的本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報名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三)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四)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3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四、報名時間
2013年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
五、考試時間
2013年司法考試時間:9月14日、15日。具體時間為:
試卷壹: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