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註: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托的律師在接到委托案件後,首先分析案件是否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如果符合,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取保候審的期限:
第壹,可以在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因為普通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處理,取保候審也由公安機關執行,所以現階段申請取保候審的成功率比較高。但需要交保證金,提供擔保人,簽署保函,在案件偵查階段可用。
第二,在起訴階段申請取保候審。因為這個階段處於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的時期,如果案件中的各種證據充分,就會立即移送人民法院起訴;證據不足的,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察。
三是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會在逮捕後7日內將犯罪嫌疑人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除非是重大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團夥犯罪,辦案期限延長不超過30天,所以構成37天期限。所以,要等到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後再去取保候審,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當妳遇到訴訟糾紛或卷入訴訟時,壹定要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