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註意:取保候審是由公安機關來執行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委托的律師接到委托案件後,首先是分析案件是否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如果滿足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
取保候審的時間段:
壹、偵查階段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因為壹般的普通案件都是由公安機關偵查辦理的,取保候審也是由公安機關來執行,因此這個階段申請取保候審的成功率比較高。但,要繳納保證金,提供保證人,簽訂保證書,並且要做到在案件偵查階段隨傳隨到。
二、起訴階段申請取保候審。因為這個階段處於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期,如果案件的各種證據充分就會立即移送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如若證據不充分,則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察。
三、通常情況下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後的7天內公安機關就會報請檢察院批捕;除非是重大刑事案件、流竄作案或團夥作案,才會延長辦案期最多也不能超出30天,所以就構成了壹個37天期限。因此不要等到檢察院批捕後才去辦理取保候審那個時候幾乎是沒有可能性的,所以當妳遇到訴訟糾紛、纏上官司時壹定要及時的咨詢專業律師,才能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