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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判刑!13歲女孩被拐35年後再次見到“人販子”,嫌疑人當庭否認犯罪。

大象記者吳子義/記者嚴海峰/攝影記者楊燦/視頻

65438+2月19上午9點,“渭南13歲女孩被拐賣35年後起訴人販子”壹案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當庭否認犯罪,案件擇期宣判。

李國介紹,這次庭審是視頻庭審,她沒有直接面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第壹次審判後大約十分鐘,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在法庭上否認他在35年前拐賣了李國,他甚至從未見過李國。“我氣得哭了。”

李國在法庭上哭了。

在庭審現場,翻閱著公安局對趙的逮捕筆錄。筆錄記錄了當年趙某對拐賣人口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在庭審現場,趙某稱這壹切都是公安機關逼的。他從未去過陜西,也從未去過菏澤市的姬胡鄉。

“他不承認就拿出證據,但又拿不出證據證明他說的話。”李國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共同作案的楊某某已經承認了這壹切。同時,姬胡鄉相關村民的供述也指向趙某某。

35年的案子即將結束。李國表示,她將整理思緒,回到陜西老家等待壹審宣判。如果結果不滿意,她會再次上訴。“不管人販子承認不承認,我相信法律會給我壹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案例回顧:

大象新聞此前報道,1987年正月,13歲的李國,初壹第二學期剛開學,7點起床,距離學校壹公裏。李國遇到壹對夫婦帶著他們的孩子,向她問路。李國給他們指路後,問路的夫婦給了李國壹瓶汽水以示感謝。沒喝幾杯,李國就陷入了昏迷。

李國回到了被綁架的地方。

當李國醒來時,她和問路的夫婦已經在去山東的火車上了。他們告訴李國做點什麽,完成後把她送回來。“我當時也挺好的,就記得壹路上跌跌撞撞好幾次,壹直到天黑才到山東。”

當晚,兩人將李國帶到菏澤壹家招待所,第二天他們被送到菏澤市姬胡鄉某村的家中。當他們看到貼在門口的“嗨”字時,郭意識到自己被拐賣了。“這壹次結束了。後來他們天天照顧我,不讓我出門。”

李國回憶說,為了逃跑,她喝了煤油,吞了釘子。“我想讓他們送我去醫院。只要我出去,就能遇到好人,給父母捎個信。”但每次,村裏的退休老醫生都會應邀把李國從“死亡”中拉回來。

和買方李某某曾經居住過的地點,如房屋已被拆除和裝修。

1988年6月,被迫與李某某生下壹子。當時她還不到15歲。“我雖然才十幾歲,但看到孩子也是心軟。”然而,家人對李國的虐待和監禁最終促使她逃離。

1989年2月,李國趁家裏監管不嚴,帶著孩子到菏澤市公安局報案。在公安局的工作人員答應幫她聯系家人後,李國留下了家鄉的地址,回到了姬胡鄉。“回去後,我每天都會往家的方向看,盼著我爸來接我。”

大約壹年後,的父親和警察來到李的家中,將帶回陜西老家,但當她離開時,卻沒有帶走孩子。回國後,李國再婚,並生下壹雙兒女。然而,由於李某某經常給他寫信,李國被拐的消息很快就傳到了她現任丈夫的耳朵裏。“為了兒子的未來,我從沒想過追究李某某的責任。”後來,由於長期爭吵,李國與丈夫於1997離婚。

以前報告過

陜西女子13歲時被拐,次年生育35年後起訴人販子。

35年過去了,她說,現在希望和以前的失望壹樣多。

去學校的路

小女孩被拐賣到山東結婚。

1987年,渭南市小麗13歲。上學途中被拐賣至山東菏澤,被迫與當地男子李某某同居,並生下壹男孩。兩年後,小麗被解救回家。35年後,她被拐賣壹案被立案偵查,將於6月5438+2月65438+9月9日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

65438+2月65438+7月的早上,小麗到了山東菏澤。下午3時許,華商報記者聯系小麗時,她仍在酒店,並表示要去法院。她住的地方在法院對面,她走得很快。“19壹大早我就來了。”

存檔通知

回想起自己的經歷,小麗毫不掩飾。她說1987開頭,她在高壹。“我記得很清楚,那是高壹第二學期。那是壹個早上7點多,天還沒亮。”學校離家4公裏,她每天都要早起。在去學校的路上,她遇到壹男壹女,抱著他們的孩子,向她問路。她給她指路後,對方給了她壹瓶飲料表示感謝。她沒有。第二天醒來,她已經在火車上了。

他們告訴小麗,他們要去山東辦點事,帶她壹起去,過兩天回來。路上有幾輛公交車,壹路把她帶到了山東菏澤的壹家賓館。後來,小麗被兩人交給壹名姓李的男子,並被帶到菏澤市姬胡鄉某村的住處。當她看到房子裏的墻上貼著“Xi”字樣時,她突然反應過來,她被拐賣了。

兩年後他獲救了。

我經常收到山東的來信。

小麗說,在接下來的兩年多時間裏,她被迫與李的家人住在壹起,並受到家人的嚴密監視。她在1988年6月生下壹個男孩,當時她才15歲。生完孩子後,家裏的照顧放松了。1989年2月,她終於找到機會帶著孩子到菏澤市公安局報案。

小麗說,那些年,公安局給姬胡鄉打電話確認事實,建議她先回姬胡,答應幫她聯系老家。她猶豫再三,留下老家地址,回到了李的家。壹個月後,她的父親和警察來到姬胡鎮,將她帶回渭南,但她未能帶走孩子。

山東菏澤的李某某並沒有停止糾纏小麗。回家半個月後,李去過她家壹次,和父母吵了壹架就走了。從那以後,李頻繁地給小麗寫信,這些信都被她的父母收了起來。她不知道內容是什麽。

不久後,在父親的安排下,小麗結婚了,有了壹兒壹女。頻繁的山東來信被村民發現,小麗被拐賣生下孩子的故事流傳開來。“我老公對此不滿,經常和我吵架。1997年,我和老公離婚了。”

離婚後,兒子歸丈夫,女兒歸小麗。之後,小麗將女兒托付給家人。她四處打工賺錢,也在俄羅斯和日本工作過。這期間,她從未停止過尋求正義,卻全部石沈大海。

在被販賣了35年後,

警方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2011,小麗在刷微博的時候,看到民間打拐誌願者經常發布被拐兒童婦女的信息,以及他們被解救的消息。她感覺“自己的心又著火了”,聯系誌願者尋求幫助。當時,她根本就沒想過追究李的責任。留在李父母身邊的兒子也給母親小麗打電話,說自己即將畢業找工作,父親被抓會有影響。“我跟警察說,希望警告李某某不要讓他再寄信了。從那以後,李的頻繁來信就停止了。2020年8月,從兒子口中得知李某某車禍身亡。”

小麗說,2022年3月初,誌願者將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轉發給她。這時,她覺得自己的事情有了希望。“我想追究當時拐賣我的人販子的責任。”很快,她的事情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視,山東、陜西的警方也與她取得了聯系。

2022年3月23日,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發出立案通知書。小麗被拐賣壹案符合立案條件,已立案偵查。

在提交案件時,她被販運已有大約35年了。

小麗已經到了山東菏澤。

人販子作案前有計劃。

蘇打水含有安眠藥。

華商報記者獲得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趙某某,男,陜西省蒲城縣人,漢族,小學文化,無業。1993 7月21被原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人口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被原山東省兗州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8000元。2014 1.28被陜西省富平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九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因涉嫌拐賣婦女罪,於2022年3月12日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同日被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執行死刑。

經法院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趙某某於1987春節後某日,經事先策劃,夥同其妻楊某某等人,利用返回陜西省蒲城縣楊某某家的機會,誘騙小麗在陜西省滑縣上學途中,喝下含有安眠成分的軟飲料, 然後趁機帶她回山東菏澤姬胡鄉某賓館,被人聯系將小麗賣給姬胡鄉尹姬村李某某為妻。

菏澤市牡丹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拐賣未滿14周歲的幼女,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修改前刑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人口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的,請依法判處。

民事訴訟中的賠償請求

損失80萬元。

小麗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提到,她的訴訟請求是,判給被告人經濟損失20萬元;判被告賠償交通費654.38+萬元;判被告精神損害賠償50萬元。

被拐賣的經歷改變了小麗的壹生。小麗說,她承受著離開親人的痛苦,精神受到常人難以承受的打擊。她的親戚想盡辦法給她找花,能賣的賣了,能借的都借了,換來的是失望,給她的親戚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打擊。“上述損失是由被告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的,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為了維護我的合法權利,我請求被告承擔我的責任。

小麗覺得對不起家人。因為她是被拐賣的,村裏人都知道,前幾年謠言很多,她在外面打工就不回去了。後來女兒嫁到山東後,我媽也跟著來了。“我姐姐很早就嫁到蘭州了。兩年前,父親去世了,所以我基本上沒有回老家。”

小麗的心也碎了。17下午,小麗說山東的兒子擔心受影響,把她拉黑了,還有壹個兒子基本不聯系了。在過去的四年裏,她在Xi安的壹戶人家做住家保姆,每月收入超過3000元。“雖然時間很久了,但我並沒有放棄希望,我會盡全力追究責任。”

65438+2月17日晚,記者在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提供給小麗的傳票上看到,案件起因是壹起拐賣婦女兒童案,開庭時間為2月65438+2月19日上午9點。傳票的簽收時間是65438+2月65438+2月。

小麗說,這壹天,她等了很久,現在,終於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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