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知道對方身份證號,可以起訴。民事糾紛起訴時,只需要有明確的被告,並提供被告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和地址。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會因為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予立案。
2.立案後,身份證號可向法院申請調查或委托律師事務所律師調查。有的法院會指派書記員到公安機關統壹查詢。
查看對方身份證的方法如下:
1.委托律師起訴案件,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協查函,根據協查函到公安戶籍部門調取被告人身份信息。
2.自訴立案失敗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並持協查函到公安戶籍中心獲取被告的身份信息。
3.如果被告是企業,可以在工商局或者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社會統壹信用代碼進行起訴。
4.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網站。如果被告之前能查到,就申請作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告的身份證號。
5.開律所的介紹信,拿著律師證去派出所開被告人的戶籍信息卡,以明確被告人的身份,而不是身份證。
6.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查詢被告是否具有註冊公司、股東或法人身份。
發生糾紛時起訴他人的方式如下:
1,直接委托律師,但是要告訴律師壹些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年齡範圍,住在哪裏,其他家庭成員的信息等。
2、通過自己了解的基本信息進行檢索;
3.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到派出所查詢;
4.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網站;
綜上所述,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於要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