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電話給法官征求意見。民事訴訟雙方也可以通過直接打電話給承辦案件的法官,從法官那裏了解案件的進展。
3.通過法院官網查詢案情。案件成功立案後,法院壹般會給民事訴訟雙方壹個案件號,雙方可以通過法院給的案件號在法院官網查詢案件進展。
4.通過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查詢。
5 .通過中國信息公開網實施查詢。
6.“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微信小程序查詢
7.“12368訴訟服務熱線”查詢。
具體步驟:
(1)百度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點擊官方鏈接進入官網人民法院。
(2)進入官網後,在頁面找到“被執行人信息查詢”,點擊進入。
(3)進入查詢界面,分別填寫被執行人姓名、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執行法院範圍。
(4)點擊執行法院範圍,選擇要查詢的法院,點擊確定;
(5)搜索結果返回界面,主要包括被執行人姓名、立案時間、案號和查看詳細信息按鈕;
(6)點擊相應案例右側的查看鏈接,查看該案例的詳細信息。
4.委托代理人查詢案情。如果民事訴訟雙方都覺得訴訟過程很復雜,也可以委托律師作為案件代理人,負責案件的壹切事務。當然,詢問案情的事情是由律師處理的。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律師可以查詢案件的進展和具體情況。
5.通過法院網和裁定網查詢。壹般生效判決,且不是不能公開的案件,當事人也可以通過法院網或裁定網查詢生效判決的判決情況。再次回顧案例。
6.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查詢。目前,部分法院已經開始使用微信公眾號對案件的受理和審理情況進行公示,當事人也可以選擇通過微信公眾號查詢法院案件。但這種方式僅限於已經開始在微信官方賬號使用微信的法院。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如何辦案?
1.壹般刑事訴訟,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主要應當查明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的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犯罪是否有遺漏,是否有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等。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後,可能會有兩種結果。壹是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認為自己不具備起訴條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諸多不具備起訴條件的因素中,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了與定罪量刑有關的重要情節,需要補充偵查的,是其中之壹。
案件受理費怎麽交?
1,案件受理費,又稱“國費”。指人民法院判決受理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海事案件、行政案件時,原告依法預付的費用。案件審結後,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由人民法院決定。案件受理費具有國稅性質,應列為國庫收入。案件受理費的收取標準根據案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
2.案件受理費的標準根據案件的性質和標準確定。如標的額1萬元以下的財產案件受理費50元,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視案件實際情況,請參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行。
3.案件受理費繳納方式: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上面寫明應繳納的費用和銀行賬號,並規定在七日內繳納。當事人在銀行繳納受理費後,可以將銀行出具的相關文件交給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2021版)
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