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壹審階段:
①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人民幣;
②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元人民幣;
③審判階段:8000-50000元人民幣;
④ 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
(2) 二審階段
①未代理壹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曾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再審(申訴)階段
①未曾代理壹、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曾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壹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托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壹固定數額包幹使用。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服務活動的監督檢查。律師事務所、律師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由司法行政部門依照《律師法》以及《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實施行政處罰:
(壹)違反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費合同規定的;
(二)違反律師事務所統壹收取律師服務費、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規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用概算,不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有效憑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