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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摘要:現實生活中,有特定困難條件的群眾難免遇到法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卷入法律糾紛的情況,但由於自己對法律了解太少,很希望得到專業律師的幫助。同時,由於自己的經濟狀況並不寬裕,又無力支付昂貴的律師費。這時,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通常能提供幫助。那麽,沒錢請不起律師怎麽辦?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律師?以下就和小編壹起來了解壹下吧。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壹項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第壹、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第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詢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另外,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這樣的,要到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住所地的市、縣法律援助機構提交申請。申請人應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如下證明:

1、由民政部門出具的申請人經濟情況的證明或由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有關生活情況的證明;

2、由申請人及其配偶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和下崗證明;

3、由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有關殘疾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有關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6、有關案件書面材料或法院立案的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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