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審階段:對於壹審沒有代理而只有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三)再審(上訴)階段:不代理壹審或二審的再審(上訴)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已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