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6%;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5%;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4%;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3%。
二、《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律師費有關規定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壹)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於詐騙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的具體認定情況,有關事項的處理上,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後果來進行辦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與律師之間協商達成壹致意見,並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詐騙犯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