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警隊的職責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在可能涉及刑事案件時,刑警隊會根據犯罪嫌疑人、證人或者被害人的身份進行傳喚或者詢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多長時間立案調查。偵查機關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立案。
如果及時報案,且被騙錢款尚未被犯罪嫌疑人轉移,公安機關會立即進行資金攔截,攔截成功後進入資金返還程序,壹般為3至6個月。如果涉案款項已經被轉移,能否追回還要看案件的調查情況。案件壹旦破獲,司法機關將根據追繳情況返還被害人。
被騙的基本證據如下:
1,舉報人書面舉報材料及身份證件。被騙後可以口頭報案,但為了順利解決問題,要準備好書面報案材料。要寫清楚事件的經過和具體內容,寫下構成犯罪的理由;
2、嫌疑人的身份。最好能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真實信息,如果對方留了假的,盡量提供,可能會有線索;
3.欺詐的證據。證據主要有兩個方面,第壹是證明自己被騙的證據,第二是財產支付的記錄。
被騙財物的,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受理、審查,確定案件性質。有犯罪事實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刑事追訴期限為五年,不構成犯罪,屬於治安案件的,追訴期限為六個月。受害人可以在半年內報警,公安機關將對違反者進行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