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債務糾紛案件如何打官司?即因債務糾紛打官司。訴訟是解決債務糾紛的重要手段,最終判決具有強制執行性。相信除非萬不得已,沒有人願意去訴訟,但是如果有必要,債權人應該如何進行債務糾紛訴訟?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會給妳詳細解答。1.訴前準備首先要確認債務人提出的履行異議已經解決,避免在法庭上面對債務人的相關抗辯。其次,要確認債務人有足夠的資產清償債務,否則即使獲得有利判決,也無法執行。同時,要在律師的協助下,取得充分的證據,包括債務人的準確信息。2.訴訟保全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的動產或不動產進行訴訟保全,是保證判決能夠迅速執行的重要方式。3.訴訟費用法律訴訟的費用主要包括兩部分:訴訟費和律師費。訴訟費是支付給法院的費用,如果完全勝訴,由被告承擔;敗訴的,由原告承擔;如果每壹方贏了或輸了,將由雙方分享。律師費是付給律師的費用。律師費壹般由我方承擔,但有些案件也可以由對方承擔。4.執行判決執行難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的很多判決不能及時執行,很多判決甚至被擱置。主要原因包括執行力度不夠、公民和企業對法院判決漠不關心、地方保護主義、債務人資產不足、債務人在國外等。債務人無視法院判決仍拒不支付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確保判決能夠執行,債權人最好事先知道債務人在哪裏擁有動產或不動產。二、如何舉證壹個債務糾紛案件,債權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舉證:1。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應當提供借款合同、借款憑證和借貸雙方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2.借款的,原告要提供書面收據(借款金額、交付地點、時間、借款用途、歸還日期、利息約定);沒有書面收據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3、借款關系是否合法,債權人應提供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4.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當先提供相關部門的下落不明證明,並提供證據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5.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利息的,應當提供雙方約定支付利息的證明;沒有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後未償還,債權人經催告後要求支付利息的,應當提供到期未償還或者經催告後未償還的證據。6.借款關系中有保證人的,原告應提供保證的證據,以及保證人的姓名和地址。7.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的,債權人應當提供個人以合夥組織名義借款的事實依據,還應當提供貸款用於合夥經營的證據。
法律客觀性:
在債務糾紛訴訟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訴訟時效問題,如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導致債權終止;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或者壹方當事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如何計算訴訟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比如壹方(債權人)與另壹方(債務人)發生借款糾紛時,對方以各種理由違約,在此過程中,壹方往往會向對方提出要求。在追討過程中,對方出具了還款保證書。債權人該如何打官司?第壹,債務人首先考慮這個債務關系是否合法。第二,計算從債務糾紛發生到起訴的時間是否在2年以內。如果有,可以進行正常的訴訟;另壹方面,超過2年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不受法律保護。第三,要考慮債務人的擔保是否超過了六個月。如果是六個月以內,債權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另外,應該向法院提供什麽證據。隨著法律制度的完善,證據已經成為民事審判中定案的依據。因此,當事人能否打贏壹場債務糾紛官司,提供有效的證據顯得越來越重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在進行債務糾紛訴訟時,應當提供以下證據。1.書面證據方面,當事人要考慮合同、借條、公證書、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幹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款案件起訴時,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要求原告提供借據;沒有書面收據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起訴和裁定,不予受理。”此外,證據材料為復制件,提供者拒絕提供原件或者原線索,沒有其他材料證明,對方當事人拒不承認的,不得作為訴訟中認定事實的根據。2.就證人證言而言,當事人必須選擇與自己無關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保證證人能夠出庭作證,以利於法庭的順利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借貸關系的確認壹般應以書面收條為依據。如果沒有書面本票,肯定有沒有利益關系的見證人。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3、當事人還應註意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公證和登記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很高的證明力,也應該提供給法院。可見,當事人在訴訟中負有舉證責任,如何運用證據打贏官司是當事人訴訟的關鍵。當事人不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證據的,只能承擔起訴的後果。因此,當事人向法院提供有效的證據是贏得訴訟的關鍵。